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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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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3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预计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443,000.00万元人民币+1,250.00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0.00万元。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交行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传化化学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000.00万元。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涂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

  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平湖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8,80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000.00万元,公司为传化化学品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涂料的担保余额为6,476.14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涂料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0,476.14万元,公司为传化涂料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合成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合成的累计担保总额为8,800.00万元,公司为传化合成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42,200.0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47,16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818号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 125 号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涂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6日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0.8446%,杭州传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7.77%,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9%,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86%,杭州传化嘉合叁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3333%,俞汉杰持股 2.97%,汤铮持股 2.43%,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01%,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75%,杭州传化嘉合伍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6319%。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在本合同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权责,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责任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1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2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涂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与交行平湖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② 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48,563.38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2,92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93%,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交行萧山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交行平湖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6月27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部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传化物流为其下属公司成都传化东中心物流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传化东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2,0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传化物流已履行了审议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传化智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传化东中心物流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大道皂角段268号

  法定代表人:秦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国内贸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酒店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电工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理记账;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成都传化东中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化物流之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部新区支行

  2、保证人: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成都传化东中心物流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本次签署担保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传化东中心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传化物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推进业务顺利开展。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2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48,563.38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2,925.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93%,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传化物流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持有控股子公司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精化”)92.4272%股权,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持有传化精化7.5728%股权。

  传化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传化精化7.5728%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传化化学集团”),对应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43.41万元。公司作为传化精化的股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方传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家海、周升学、屈亚平、朱江英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1、公司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3、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2539087031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传化集团创建于1986年,从制造业起步,历经三十余年持续快速发展,布局传化化学、新安化工、传化物流、传化科技城、传化农业等业务,横跨一、二、三产业的多产业、多品牌、全球化的实业集团,产品服务覆盖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名列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徐冠巨持股50.03%,徐观宝42.62%,徐传化持股7.35%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关联关系说明:传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10、经查询,传化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

  1、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3、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560577166L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传化化学集团成立于2010年,经营范围如下: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服务,化工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

  7、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传化集团持股100.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关联关系说明:传化化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传化化学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传化精化7.5728%股权。

  (一)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达路125号

  4、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82356457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前后,传化精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标的公司其它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

  2、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经查询,传化精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对应股权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本次转让所对应的注册资本金共计人民币1,56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实缴),占传化精化注册资本的7.5728%,对应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3,543.41万元。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不会导致公司对传化精化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是传化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传化化学集团之间的转让,对传化精化的股权结构和稳健发展无不良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拥有传化精化的权益不变,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与关联财务公司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传化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1,680.44万元。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均未超过授权额度。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持有传化精化的股权比例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3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传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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