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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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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5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珠海冠宇动力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电源”)、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新能源”)、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动力电源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动力电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先进新能源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先进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冠宇提供担保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冠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对浙江冠宇、动力电源提供的担保有反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6月25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向前述银行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冠宇动力电源有限公司

  ■

  (二)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三)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冠宇动力电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冠宇动力电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0.1亿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0.1亿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

  债务人: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22亿元

  保证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此外,浙江冠宇、动力电源就该担保事项为珠海冠宇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浙江冠宇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43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4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57%。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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