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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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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到提案6、提案9、提案10、提案12、提案14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027、2024-03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关于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023、2024-024、2024-025、2024-026、2024-027、2024-028、2024-034)。

  议案2需逐项表决。议案1到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4为关联交易事项。议案1到议案6、议案8到议案10、议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7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4251),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联系传真:0510-80777896

  邮    箱:IR@yccabl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紫薇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692”。

  2、投票简称:“远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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