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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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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暂停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4年7月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休市且港股通服务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7月1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4年7月2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2024年7月1日,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国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4年7月2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3月5日及2024年3月11日发布公告,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A:007204;C:007205;D:019630)自2024年3月5日起调整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并自2024年3月11日起暂停直销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4年7月2日起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继续暂停代销机构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直销销售机构1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关于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6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消费电子龙头ETF

  基金代码:159769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2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6月2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若截至2024年7月2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对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如到2024年7月2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则本基金将自2024年7月3日开始停止办理申购业务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且自该日起,本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2024年7月9日将作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7月1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情况。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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