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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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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6月27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一一9:25,9:30一一11:30和13:00一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一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9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6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提案8.00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提案7.00、8.00、9.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监事2人。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除审议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6月26日9:00一一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609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明晓,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2.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2.2.1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8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2.2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2.3 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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