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8日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25)、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32)。
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已于2022年11月1日经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1034号),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2)。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于2024年6月20日到账,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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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