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昝秀丽
证监会6月21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突出从严监管,把紧备案入口、强化持续监管、畅通备案出口,通过严格备案管理穿透证券评估业务监管全过程,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资本市场的质量和能力。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证券评估机构未备案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关键突出问题,助力提升证券评估业务整体质量,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把紧备案“入口”
资产评估机构为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交易及其他相关活动提供专业服务,为上市公司等主体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价值信息,是服务资本市场公平交易、公开披露的重要力量。
谈及《办法》出台背景,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以前,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评估业务实行行政审批,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持。2020年,新证券法将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从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彼时联合印发备案办法,明确资产评估机构承接首单证券业务后,向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备案,接受双方监管。
随着证券评估机构数量成倍增长,质量良莠不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20年出台的备案办法在提升资产评估服务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难以满足市场、行业、监管部门等对防范资本市场风险,维护证券服务市场秩序的需要。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徐丹丹等业内人士呼吁,把紧备案“入口”,提升证券评估业务整体质量。
在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长聂竹青看来,(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