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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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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马振波副董事长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人(马振波董事);未出席11人(张星燎董事、胡伟明董事、王洪董事、滕卫恒董事、苏天鹏董事、洪猛董事、张必贻独立董事、文秉友独立董事、燕桦独立董事、黄德林独立董事、黄峰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1人(马之涛监事);未出席7人(曾义监事、莫锦和监事、夏颖监事、盛翔监事、谭可监事、黄勋监事、陆劲松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薛宁、总法律顾问潘静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王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伟平董事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伟平董事为公司董事长。

  附:刘伟平先生简历

  刘伟平,男,196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局长,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党委书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水利部总工程师,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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