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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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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柏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宏柏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柏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宏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1元/股。

  二、“宏柏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6月5日起算,截至2024年6月20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51元/股的85%(即6.38元/股),若未来十九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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