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股东杨志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1,6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25%)的股东杨志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杨志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杨志强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杨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31,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志强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杨志强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杨志强先生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杨志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杨志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杨志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杨志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杨志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