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分别于2024年04月25日、2024年05月20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0.1元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9日、2024年05月21日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和《卧龙电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公司于2021年02月07日召开了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0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于2021年03月01日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300,5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0,077,747.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其中10,632,000股股份已非交易过户至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账户,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卧龙电驱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2)及《卧龙电驱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1)。
公司于2024年01月23日召开九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于2024年01月30日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55,7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005,227.1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4年06月20日办理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294.9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1,240,126股变更为1,308,291,12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6月18日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基于上述情况,预计截至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08,291,12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864258)中持有9,924,200股。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比例不变,根据前述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1,298,366,926股)派发每10股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人民币129,836,692.60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