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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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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和提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1.00应选人数4人,提案2.00应选人数3人。提案3中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职工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9:00一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7月4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一82728851

  传    真:0575一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7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7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对于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候选人本人同意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叶汀先生、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严利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1《提名叶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吕安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提名鲁国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提名严利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候选人本人同意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1《提名陈翔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提名葛凤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提名顾凌枫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质审查,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本增加3,5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800万股变成12,320万股。

  综上,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000,000.00元变更为123,200,000.00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8日(周一)14:00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银彪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吕银彪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吕银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同意叶汀先生、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严利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葛凤燕女士与顾凌枫先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但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陈翔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一、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汀,男,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本科学历。曾任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上虞欣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昌九金桥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利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亿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叶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513,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4%,通过持股平台绍兴上虞璟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璟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0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8.9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叶汀先生担任公司持股平台璟丰投资(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两者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叶汀先生与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吕安春,男,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绍兴文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曾任新昌丝织总厂员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嵊州市金刚山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担任执行董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安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18,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通过持股平台璟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67%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72%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鲁国富,男,中国国籍,1976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曾任上虞热电厂办公室科员;200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6月至今,担任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鲁国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98,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通过持股平台璟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22%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42%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严利忠,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杭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会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审计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虞欣(杭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严利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股平台璟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75%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翔宇,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党支部书记兼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23年11月至今担任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葛凤燕,女,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现任东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至2014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作访问学者。目前兼任河北省纤维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生态助剂标委会委员、《东华大学学报》编委、中纺企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担任多个国际学术期刊审稿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国家印染创新中心项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课题、企业技术开发等科研项目多项。

  3、顾凌枫,男,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目前任浙江定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书,先后在浙江五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主要擅长于商事纠纷、公司法业务、建工领域等;非诉业务主要涉猎破产重整、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2/3,满足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要求。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吕银彪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吕银彪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吕银彪,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上虞市天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07年至今,任公司党工委书记、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银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9,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与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本增加3,5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800万股变成12,320万股。

  综上,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000,000.00元变更为123,200,000.00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另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章程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亚芹

  ■

  姓名:邱俊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

  3、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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