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6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7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3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鉴于该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较多,且根据问询函要求,涉及部分问题及事项尚需年审会计师发表相关核查意见。为切实稳妥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将延期至2024年6月26日前完成。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7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到期

  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金科控股计划自该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在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且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价格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此,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3年12月19日起六个月内(即截至2024年6月18日),且增持价格调整为不高于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12月4日、12月8日、12月2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2024年6月3日至6月18日,金科控股连续按照交易规则进行增持即单日不得超过50万股,截至2024年6月18日,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98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02%,成交金额合计31,437,989元。按照每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金额下限,但已准备好足额资金并拟继续完成增持。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财聚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在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2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2月19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6月3日至6月18日,财聚投资持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30%,成交金额合计7,41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列汇总数存在差异系取数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6月18日,根据本次股份增持计划,财聚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98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02%,成交金额合计31,437,989元。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财聚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金额。

  四、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成的原因

  根据金科控股的来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一一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等规定,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等情形除外。鉴于本次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财聚投资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未超过5%,按照上述规定,其买入公司股票数量单日不得超过50万股。

  按照每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的相关规定,为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金额,财聚投资在2024年4月24日至6月18日期间陆续以单日上限股数买入公司股票,但由于预留时间不够,使得不能如期完成增持金额的下限目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15日、6月2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五、其他说明

  1、根据金科控股来函表示,为了完成增持金额的下限目标,增持主体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在未来两个月内继续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增持,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下限增持金额。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报备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