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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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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9日起,对华宝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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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规则

  根据2024年6月18日更新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关于基金间转换的规定如下:

  1.基金间转换是指投资人按照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成本公司管理且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或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只基金另一类基金份额的行为,以及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可被认定为基金转换的其他行为。具体转换规定(包括开通相互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费率等)以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为准。

  2.开放式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最低转换份额须与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规定的一致。

  3.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原则,以申请当日的转出、转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分别计算转换费、转出金额和转入份额。

  4.投资人须在交易账户所在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转换。

  5.投资人转换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超过申请日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该交易账户的可用余额。

  6.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如果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或确认失败,投资人持有的拟转入/转出基金的原基金份额均不发生变化。

  7.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因巨额赎回引起的暂停;

  2)不可抗力的原因;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批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8.巨额赎回下的基金转换申请: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间转换申请并入巨额赎回程序处理。发生巨额赎回当日未获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的转换部分不再顺延。QDII基金产品因确认日期与普通基金产品存在差异,暂不开放与其他基金间的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公告开放QDII基金与其他基金产品的转换业务。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份额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份额与转出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份额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份额与转出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份额和转出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转出总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净转出金额=转出总金额-转出费用

  净转入金额=净转出金额/(1 +补差费率) (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与转入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差)

  转换补差费用=净转出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余额对应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五、其他重要提示

  1. 本公司若暂停办理该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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