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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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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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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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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基金自2024年6月1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4年6月13日结束,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于2024年6月14日结束;

  2、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4、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5、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比例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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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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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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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本次发售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情况;

  2、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售的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根据前述网下投资者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即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事宜。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河北高速集团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86)采取封闭式运作,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存续期届满后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应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直接参与相关平台交易,具体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高速公路类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将优先投资于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推荐的优质高速公路基础设施项目为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持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从而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础设施基金资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工银瑞信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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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A50”,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A50ETF基金”;

  2、基金管理人在每季度对基金累计报酬率和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进行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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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4年6月25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4年6月26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对于使用专用席位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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