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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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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经监管部门询问及自查,发现《2023年度报告》存在多处信息披露错误,因此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第三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分析2.收入与分析(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第三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分析2.收入与分析(4)成本分析表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3、第三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分析2.收入与分析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1,243.6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5.9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更正后: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297.0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4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4、第三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食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5、第十节 财务报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更正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6、第十节 财务报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9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额投资购建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37亿元,同比减少78.52%,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采购活牛及原材料导致。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5.45亿元。

  1.关于固定资产。年报显示,固定资产期末余额9.42 亿元,同比增加 64.08%,主要是养牛场牛棚、综合楼等增加。其中,养牛场建设项目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3.26 亿元。前期,公司于2019 年向控股股东出售肉牛养殖及屠宰加工相关资产,并于 2021年7月向控股股东租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重启肉牛养殖及屠宰业务。

  请公司:(1) 补充披露2021年7月向控股股东租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时,是否包含养牛场牛棚等建筑、构筑物,与养牛场现状有何差异,报告期内投资新建资产的具体情况;(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养牛场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方名称,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3)补充披露各养牛场工程建设的重要节点、转固处理时点等信息,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2021年7月向控股股东租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时,是否包含养牛场牛棚等建筑、构筑物,与养牛场现状有何差异,报告期内投资新建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土地租赁情况

  1、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肉牛养殖及屠宰加工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租用福成集团土地551.63亩用于养殖肉牛,租赁期限为三年。土地租赁具体数据见下表:

  ■

  2、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租赁福成集团养殖和屠宰用地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原有租赁福成集团养殖用地的期限基础上延长土地租赁年限,各土地延长后的租赁期限见下表:

  ■

  3、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第八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肉牛养殖分公司租赁福成集团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土地租赁具体数据见下表:

  ■

  4、2023年4月15日三河肉牛养殖分公司租用福成集团土地86.74亩,土地租赁具体数据见下表:

  ■

  (二)保留构筑物情况说明:

  1、西吴牛场

  福成投资集团本想将报告中西吴牛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并租赁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认为西吴牛场部分构筑物已年久失修且无法作为肉牛养殖使用,达不到肉牛科学养殖标准,遂要求福成投资集团将无用的建筑物拆除并自行处理建筑垃圾,最终只保留了办公室、宿舍、食堂、牛棚1-3#(原貌)、牛棚4-7#和东牛棚1-4#(改扩建),及园区内道路(修缮)。并约定所有保留构筑物0租金。上市公司以1000元/亩/年的价格租赁西吴牛场土地及剩余构筑物。

  2、刘家河牛场

  养殖分公司租赁土地及构筑物(原鑫隆奶牛场)建设肉牛养殖场。养殖肉牛和奶牛在牛舍环境、活动空间、机械投喂及清理粪便等方面有很大不同,因此需要科学规划肉牛饲养场地。公司与施工单位对建设牛场做了相关补充约定。

  奶牛要少运动,静态饲养,以便多产牛奶,所以奶牛饲养场地设独自围栏,各自独立卧床;每头奶牛活动区域相对固定在2.5米*1.2米的空间内,互相有隔离栏杆;牛栏内水泥硬化打底,沙土覆盖30cm。而肉牛需要多运动,保持体态匀称保证肉质鲜美,肉牛场地需要宽敞且无独自围栏。因此,饲养肉牛需要宽敞的投喂空间,更需要有巨大的运动空间。公司在建设肉牛饲养及活动场地就必须将原奶牛饲养围栏、室内外硬化地面全部拆除,扩大牛舍活动空间并改用红砖铺地便于排泄物下渗地面速干。原牛场道路损毁严重,施工方应进行重新硬化和修补。新修缮路面在施工过程中被重卡碾压有所破损。上述总拆除原硬化地面面积311,841.88㎡。

  施工方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自行处理,对地面进行平整处理,处理建筑垃圾不能违反三河市环保要求。其拆除及运输费用与保留的构筑物施工款相抵消。

  保留4座砖结构牛棚。根据养殖规律将冬天预产的母牛集中在此饲养,给冬天出生小牛犊使用,防止天寒地冻对牛犊成活产生不利影响。保留1#(后有扩建)、2#饲料仓库。该仓库用于储存饲料干料,砖墙结构便于防风、防火。

  3、兴隆庄、刘家河牛场

  兴隆庄牛场及刘河牛场存在简易办公室、门卫室、围墙等构筑物能继续使用,能达到安全标准。对上述构筑物不再拆除新建,并对合同施工内容做同步变更。为保障公司与施工方的权益公平,对保留构筑物节省的施工款,改变施工内容为公司新建3个牛粪棚。门卫、办公室及围墙利旧项目约1,027.95万元,三个牛粪棚结算造价金额1,211.9万元,超出了合同内利旧部分的工程款。

  (三)养牛场建设情况

  1、西吴养牛场北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扩大存栏活牛规模,增加资本支出改扩建肉牛养殖设施,经招投标,项目承包给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建设。2022年3月20日肉牛养殖分公司与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1.50亿元。牛场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大石各庄村西,占地面积381.48亩,建设面积172,267.88平方米。

  西吴养牛厂北区改扩建(钢构)及附属工程项目,如下表:

  ■

  西吴牛场北区建设周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9月5日,共计163天。2022年9月22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1.49亿元,并于2022年9月30日转入固定资产。

  2、西吴养牛场南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继续增加资本支出改扩建肉牛养殖设施,经招投标,项目承包给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建设。2022年9月15日肉牛养殖分公司与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5476.93万元。牛场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西吴各庄村北,占地面积112亩,建设面积44,841.59平方米。

  西吴牛场南区建设项目,如下表:

  ■

  西吴牛场南区建设周期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计125天。2022年12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5399.35万元,并于2022年12月31日转入固定资产。

  3、刘家河养牛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刘家河养牛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招投标,项目承包给承德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建设。2023年4月10日肉牛养殖分公司与承德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1.80亿元,项目启动一个月后,承德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方面停止施工建设,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由招标第二名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替补完成建设。牛场位于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刘家河村和齐心庄镇立家庄村,占地面积502.25亩,建设面积242264.02平方米。

  刘家河牛场建设项目,如下表:

  ■

  刘家河牛场建设周期自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11月4日,共计219天。2023年11月4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1.83亿元,并于2023年11月30日转入固定资产。

  4、兴隆庄养牛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隆庄兴盛路东、西侧养牛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招投标,项目承包给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建设。2023年5月10日肉牛养殖分公司与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1.59亿元。牛场位于河北省三河市高楼镇兴隆庄和孙辛庄等村,占地面积430.19亩,建设面积189484.93平方米。

  兴隆庄牛场建筑项目,如下表:

  ■

  兴隆庄牛场东西两侧建设周期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2月4日,共计203天。2023年12月4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1.49亿元,并于2023年12月31日转入固定资产。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养牛场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方名称,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养殖分公司与承德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施工方对兴隆庄牛场、刘家河牛场按图施工,竣工后按图验收。委托方对项目工程有分包施工情况。

  在建设牛场开工之前,养殖分公司委托廊坊赛肯特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出图;委托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编制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委托河北天海测绘服务有限公司三河市燕郊分公司公司进行现场测量区域面积;委托贾建伯、王彦飞为建筑现场项目经理人进行监督管理;竣工后养殖分公司与承德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联合进行按图验收、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公司委托的设计、造价、测绘、监理等法人及自然人都不是公司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补充披露各养牛场工程建设的重要节点、转固处理时点等信息,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1、西吴养牛场北区。建设周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9月5日,共计163天。2022年9月22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1.49亿元,并于2022年9月30日转入固定资产。

  2、西吴养牛场南区。建设周期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计125天。2022年12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5399.35万元,并于2022年12月31日转入固定资产。

  3、刘家河养牛场。建设周期自2023年4月16日至2023年11月4日,共计219天。2023年11月4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1.83亿元,并于2023年11月30日转入固定资产。

  4、兴隆庄养牛场。建设周期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2月4日,共计203天。2023年12月4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实际结算支付工程款1.49亿元,并于2023年12月31日转入固定资产。

  公司建设上述养牛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勘测、造价公司,聘请现场项目经理人监理施工、竣工后双方共同按图验收、确认工程量决算,公司转入固定资产等合法有效流程,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会计师回复:

  针对牛场建设项目,会计师执行的主要审计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与牛场建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2)核查牛场建设项目的报批、审议、招投标和中标情况;

  (3)函证土地租赁情况、核查土地租赁期限、单位租金与市场情况及租金支付情况;

  (4)访谈、企查查/天眼查查询土地出租方、投标方和中标总包方情况;

  (5)现场查看工程状况,核实工程款的审批、结算和银行付款情况;

  (6)复核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报告和工程造价结算复审报告。

  会计师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所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项目建设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底稿资料;

  (2)牛场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备案、董事会审议和公告等相关资料:

  (3)牛场建设项目用地的租赁协议、设施农用地备案表、租金支付银行流水等;

  (4)牛场建设项目预算、招投标、中标通知书、设计和施工等合同及补充合同、施工图纸;

  (5)牛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单、银行支付流水、项目竣工验收单、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报告及工程造价结算复审报告。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我们未发现,2021年7月向控股股东租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时与养牛场现状情况、报告期内投资新建资产的具体情况与企业的回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养牛场建设项目的施工方为承德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我们未发现其为公司关联方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也未发现其存在资金实际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3)报告期内各养牛场工程建设的重要节点、转固处理时点与我们年报审计情况一致,未发现其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2.关于存货。年报显示,存货期末余额8.55亿元,同比增加44.34%。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2.76亿元,同比增加429.87%;在产品期末余额 6400.35万元,同比增加111.31%。本期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请公司:(1)补充披露活牛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定价依据、采购时间、付款安排、交付安排及具体资金流向,是否存在供应商中自然人占比较高的情况,相关资金流出是否对应开具发票,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2)列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具体明细,并结合活牛市场价格、销售情况、库龄等因素,说明大量采购活牛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未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审慎、合理;(3)补充披露在产品的主要品类,说明在产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活牛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定价依据、采购时间、付款安排、交付安排及具体资金流向,是否存在供应商中自然人占比较高的情况,相关资金流出是否对应开具发票,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一)、活牛采购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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