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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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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副主席的公告

  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2024-022

  老凤祥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副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选举陈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因工作变动,尹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继续担任公司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及监事会对尹晔先生在担任监事会副主席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后,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5日。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简历

  陈漪,女,1970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上海市卢湾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上海市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上海市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2024年3月起至今任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4年6月17日起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副主席。

  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2024-021

  老凤祥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4年6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了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4名,实到4名。会议由尹晔监事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陈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因工作变动,尹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继续担任公司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5日。详细内容请参考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副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12  900905   证券简称:老凤祥 老凤祥B  公告编号:2024-020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上海市东安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党委副书记陈漪、副总经理王永忠、财务总监凌晓静、董事会秘书邱建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暨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5、6、7、9、11、12.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1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冰、雷页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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