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6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赢通平台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赢通平台为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4年6月18日起,新增招商银行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赢通”)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招商银行“招赢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备注:

  1.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该基金暂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如未来该基金开放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具体的业务规则和办理流程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招赢通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站:https://fi.cmbchina.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东方中债绿色普惠主题金融债券优选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