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解决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资本金不足问题,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合作方)、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合作方)分别于2018年、2019年向新能源公司分别增资10亿元,并签订《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3月21日发布的《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当特定情形发生时,新特能源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决定是否回购农银投资、交银投资持有新能源公司的股份。

  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回购农银投资、交银投资的特定情形一:当农银投资、交银投资增资后相关期限内,新特能源公司或指定的第三方没有回购农银投资、交银投资持有的全部新能源公司股份,同时新特能源与农银投资、交银投资未能就延长其对新能源公司投资期限达成共识。新特能源有权向农银投资及交银投资发出受让其所持新能源公司全部股份的通知,受让其所持有新能源公司的全部股份。2024年6月14日,新特能源分别向农银投资及交银投资发出《农银股份转让通知》及《交银股份转让通知》,新特能源将分别以人民币1,000,252,054.79元、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受让农银投资和交银投资所持的新能源公司全部股份,资金来源为新特能源自有资金。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前后新能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新特能源受让农银投资和交银投资持有的新能源公司股份后,新特能源对新能源公司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加强新特能源对新能源公司的控制,分享新能源公司业绩成长收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新特能源受让农银投资和交银投资持有的新能源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