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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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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35)号)(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年审会计师共同对《监管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分析与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情况。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75亿元,同比增长3.48%,除天然气销售外,其他板块收入下滑;实现归母净利润51.73亿元,同比下降54.37%;综合毛利率由28.63%下滑至16.35%,主要产品天然气销售、煤炭、煤化工毛利率分别下降12.76、9.53、11.09个百分点;从集中度来看,近三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为56.53亿元、226.34亿元、269.89亿元,占比分别为22.73%、38.09%、43.9%,客户集中度逐年提升;从地区来看,近三年公司境外收入的规模及占比逐年增加,2021至2023年境外收入分别为15.74亿元、226.74亿元、256.19亿元,占比分别为6.33%、38.17%、41.68%。请公司:(1)结合 2023 年度主要产品的销量、平均售价、市场环境等,分析各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领域产品情况说明变动趋势的合理性;(2)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对应金额及占比,并说明近三年销售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3)补充披露2022年、2023年前五大境外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及注册资本、业务类型、销售额及占比、公司获客时间,并结合境内外市场差异情况,说明公司近年来境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2023年度主要产品的销量、平均售价、市场环境等,分析各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领域产品情况说明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近年来公司依托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建成了以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煤炭、煤基油品、乙二醇为主要产品,以煤化工产业链为核心,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综合能源产业体系。目前,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天然气、煤炭、煤化工三个业务板块。

  (一)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变动原因

  1.天然气业务板块

  天然气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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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业务板块量价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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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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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列表所示,公司天然气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加39.02亿元,增幅11.32%。主要系外购气销量增加所致。其中:

  自产气业务营业收入较2022年下降11.23亿元,降幅39.32%。主要系哈密新能源工厂装置检修、蒸汽锅炉轮检影响及国内LNG市场价格下行所致,公司自产气销量下降1.82亿方、销售价格下跌0.76元/方。

  外购气业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50.25亿元,增幅15.90%。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增加国际、国内天然气贸易业务,销量增加22.37亿方,同时,受销售价格下跌0.87元/方的双重影响。

  ②毛利率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列表所示,公司天然气业务板块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12.76个百分点,其中,自产气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10.31个百分点,外购气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11.16个百分点。主要系在公司自产气成本、国际长协气源采购成本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受市场环境影响,天然气销售价格明显下降,致使公司天然气业务毛利率下降。2023年公司天然气业务销售价格与市场LNG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③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标情况

  可比上市公司天然气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对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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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购气:公司外购气业务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新奥股份(600803.SH)天然气批发业务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2023年公司依托自有接收站及稳定的客户资源,紧抓国际LNG供需错配市场格局,进一步加大国际、国内天然气贸易业务,外购气销量80.94亿方,同比增长38.20%。而新奥股份(600803.SH)2023年总体业务销量同比仅增长6.8%。公司外购气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新奥股份(600803.SH)天然气批发业务变动趋势一致。

  新奥股份(600803.SH)是我国大型城市燃气供应商之一,依托其全国拥有的259个城市燃气项目,且大部分位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从上游采购气源后,通过自有及第三方气源运输网络,向下游客户及贸易商进行天然气批发。整体下游客户资源量大且稳定,价格接受度相对较高,毛利变动幅度较小。故公司外购气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对标公司新奥股份。

  自产气:公司自产气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陕西黑猫(601015.SH)天然气业务、新天然气(603393.SH)煤层气开采及销售业务变动趋势一致。

  2.煤炭业务板块

  煤炭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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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业务板块量价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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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市场价格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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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列表所示,公司煤炭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较2022年减少4.93亿元,降幅3.24%。主要系公司煤炭产品价格下跌所致,公司煤炭产品销量增加429.16万吨,致营业收入增加24.46亿元;销售价格下跌94.82元/吨,致营业收入下降29.39亿元。

  ②毛利率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列表所示,公司煤炭业务板块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9.53个百分点,主要系市场环境影响,煤炭销售价格明显下降所致。2023年公司煤炭产品整体销售价格与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③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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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2023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中国神华(601088.SH)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600188.SH)煤炭业务变动趋势一致。可比上市公司特变电工(600089.SH)煤炭产品营业收入变动与其他可比公司趋势不一致,该公司煤炭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涨4.47%,主要因其煤炭产品疆外销售占比提升。

  毛利率:2023年公司煤炭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中国神华(601088.SH)自产煤业务、兖矿能源(600188.SH)煤炭业务、特变电工(600089.SH)煤炭产品变动趋势一致。同时公司煤炭外销全部执行市场定价机制,致公司毛利率跌幅大于可比上市公司。

  3.煤化工业务板块

  公司煤化工板块生产包括甲醇、煤基油品、乙二醇、二甲基二硫醚、粗酚、液氨等多种产品,其中,甲醇、煤基油品为公司主要产品。

  煤化工业务板块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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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化工业务板块量价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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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化工市场价格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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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列表所示,公司煤化工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较2022年减少11.11亿元,降幅12.67%,主要系公司哈密新能源工厂装置检修、蒸汽锅炉轮检等因素影响,煤化工产品总销售量减少38.69万吨所致。

  ②毛利率变动情况

  通过上述列表所示,公司煤化工业务板块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11.09个百分点,主要系煤化工板块折旧及人工费用增加所致。其中折旧增加主要系哈密环保乙二醇工程项目于2022年6月转固,以及新能源公司和清洁炼化公司技改项目于2023年转固所致,2023年折旧成本费用6.95亿元,同比增长28.69%;人工成本费用2.95亿元,同比增长31.35%。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致公司煤化工业务毛利率下降。公司主要产品甲醇、煤基油品销售价格与国内产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公司煤化工板块折旧成本费用6.95亿元,已在公司2023年年报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部分“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下的第一点“主营业务分析”中的“成本分析表”中披露。

  2023年转固项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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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标情况

  ■

  2023年公司煤化工业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可比上市公司中国神华(601088.SH)煤化工业务、宝丰能源(600989.SH)焦化业务、华鲁恒升(600426.SH)化工业务变动趋势一致。

  二、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对应金额及占比,并说明近三年销售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

  公司回复: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明细如下:

  ■

  由上表可知,2023年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客户为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Energy Pte. Ltd.(新加坡碳氢能源私人有限公司)、Glencore Singapore Pte Ltd.(嘉能可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华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Azul Energy Trading Pte. Ltd.(阿苏尔能源有限公司)等国际能源企业,报告期内新进入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的天然气公司为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Energy Pte. Ltd.(新加坡碳氢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煤炭业务主要客户为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司,煤化工业务客户较为分散,主要集中在西北、华北等地区。以上合作客户均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2021至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73%,38.09%,43.9%,销售集中度逐步提高,主要系公司近三年来根据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情况加大了国际天然气业务规模且价格处于高位致天然气营收规模快速提升,同时国际天然气客户合作相互需要资质、资金,故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但整体不存在对大客户依赖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国际天然气购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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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依托江苏南通吕四港启东LNG接收站,立足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以利润为导向,灵活调整销售策略。自2022年初,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影响,欧洲天然气供应紧张,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并高位震荡,国际价格远高于国内价格。在此情况下,公司适时调整了销售策略,加大了国际业务量,国际业务规模从2021年31.22万吨提升至2023年341.55万吨,同时销售不含税单价从5043.37元/吨提升至7453.78元/吨,国际天然气业务规模从15.74亿元提升至254.58亿元,占天然气业务板块营收的比例从13.27%提升至66.36%。同时,国际天然气客户合作相互需要资质、资金要求,可供选择的规模化客户数量相对有限,故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但整体不存在对大客户依赖情形。

  三、补充披露 2022 年、2023 年前五大境外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及注册资本、业务类型、销售额及占比、公司获客时间,并结合境内外市场差异情况,说明公司近年来境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2年-2023年前五大境外客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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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华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南沙自贸区。

  公司近年来境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具体原因与问题(2)相同,在此不做赘述。主要系近三年来公司根据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情况加大了国际天然气业务规模且价格处于高位致天然气营收规模快速提升所致,具有业务的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程序以及核查回复

  1.针对营业收入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测试、评价营业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查看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营业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并结合对公司各个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核实波动原因;

  ④选取重要客户查询其工商信息,必要时选取部分进行走访,期末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⑤按照抽样原则选择本年度的样本,从顺查与逆查方向分别检查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运输单、客户验收单等文件,评估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⑥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验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营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2.针对营业成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如下:

  ①对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及测试,复核相关的成本核算体系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②获取并核查成本构成,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分析成本结构的合理性;

  ③抽查主营业务成本结转明细清单,比较计入各个板块主营业务成本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

  ④根据供应商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进行函证以核实营业成本金额和应付款项余额;

  ⑤对成本支出发生原始业务单据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表、合同、发票、结算单及相关银行单据等资料,以评估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⑥对营业成本进行截止性测试,核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大额支出,判断是否存在跨期入账的情况。

  3.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①广汇能源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75 亿元,同比增长 3.48%,除天然气销售外,其他板块收入下滑;实现归母净利润51.73亿元,同比下降54.37%;综合毛利率由28.63%下滑至 16.35%,主要产品天然气销售、煤炭、煤化工毛利率分别下降12.76、9.53、11.09个百分点,经核查公司收入、销售价格、国内行情变动以及同行业对比情况,公司毛利率下降具有相应的合理性;

  ②广汇能源近三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为56.53亿元、226.34亿元、269.89亿元,占比分别为22.73%、38.09%、43.9%,客户集中度逐年提升;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提高系国际业务增加所致,对比分析并核实原因后,前五大客户中占整体收入均未超过25%;且近三年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部分客户为煤炭客户,部分为天然气境外业务客户,故公司整体业务不存在对单一或重大客户之间重大依赖;近三年销售集中度提高主要系国际天然气业务导致占比提高,国际客户具有一定规模性且信誉较好单位较少,故导致境外客户集中度逐步提高,整体销售集中度提升具有一定的商业实质以及合理性。

  问题二:关于库存商品。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13.51亿元,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约为1.9%,较去年同期降低13.1个百分点,其中库存商品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由23.7%降至0.1%,降幅最大,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减值转回或转销2.88亿元。请公司:(1)列示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包括产品类别、账面金额、库龄等;(2)说明库存商品减值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成本、平均价格、存货周转等因素,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减值计提测算过程及减值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列示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包括产品类别、账面金额、库龄等?

  公司回复:

  2023年末库存商品构成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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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其他产品主要为下属子公司镍合金棒材、线材等。2)2023年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为98.89%。公司存货库龄结构良好,不存在大量长期未使用形成呆滞存货的情况,存货库龄结构合理,符合业务经营情况。

  二、说明库存商品减值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成本、平均价格、存货周转等因素,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减值计提测算过程及减值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2023年度库存商品跌价转回或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公司2023年转销或转回主要系天然气产品,其他产品构成占比较小。

  2.2023年度存货周转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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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中得知,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宗商品,2023年存货周转较快,整体不存在周转较慢。除其他产品中下属子公司销售镍材等产品所致周转较慢,但整体不存在滞销。

  3.2023年期末主要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计算过程表:

  1)准则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例如,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大宗商品,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市场价格波动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不应予以考虑。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库存商品减值计提测算过程:

  ①重要部分商品计提减值测算过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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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由上表可知,2023年期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均大于账面价值,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0元。

  ②2023年期末库存商品-人才公寓楼: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综合物流公司为响应启东市委市政府对启东重大项目落地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给予的引进人才激励政策,自行建设的人才公寓楼及配套项目。该项目计入公司库存商品开发成本31,515.08万元。项目于2024年1月满足交房条件,按成本价加相关税费销售给本公司引进的优秀人才,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③2023年期末库存商品-其他库存商品5,071.66万元(主要系镍合金棒材、线材、油井套管、LNG加气撬等):对于库龄一年以内4,154.89万元镍合金棒材、线材、油井套管等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合库龄、周转率以及盘点等情况,该部分存货不存在跌价准备;对于库龄三年以上LNG加气撬等主要根据询价及成新度计提减值。

  综上,公司在报告期末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程序以及核查回复

  1.针对库存商品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如下:

  ①了解、测试、评价有关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②取得库存商品清单并执行监盘程序,检查数量及状况等;

  ③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库存商品项目进行实地观察,并询问管理层这些存货的相关信息;

  ④通过比较分析同类库存商品的价格与周转周期等,对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⑤检查分析公司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是否合理,并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2.核查意见:

  根据上述执行程序,公司期末库存商品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情形。

  问题三:关于对外投资。年报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7.5亿元,其中,甘肃宏汇化工项目期末余额为12.67亿元。自2020年以来公司多次对其追加投资,投资额分别为4亿元、0.5亿元、2.32亿元、4.19亿元,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分别为-1800万元、-9719万元、-970万元、-7453万元,持续为负,但公司未对相关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此外,2023年公司与甘肃宏汇化工间发生关联采购6.25亿元,去年同期为560万元,增幅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甘肃宏汇化工的设立时间、公司投资的背景及目的、历次实缴出资或股权转让情况;(2)自2020年以来,甘肃宏汇化工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现金净额等,并结合其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环境变化,说明权益法下投资收益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3)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绩波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4)公司向甘肃宏汇化工采购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定价及付款政策是否与非关联方明显不同、2023 年采购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甘肃宏汇化工的设立时间、公司投资的背景及目的、历次实缴出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公司回复:

  1.成立时间、投资背景及目的

  公司在哈密淖毛湖地区拥丰富的煤炭资源。主要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煤,开采条件好,属于国内罕见的富油气煤,具有固定碳含量高、热值高、挥发分高、焦油产率高、灰分低的特点,属于高质量的化工原料煤和动力煤。在公司煤炭开采与加工过程中,同步产生的沫煤比重较大,而沫煤通常仅作为燃料直接销售,其所蕴含的潜在价值未被充分挖掘。为此,沫煤的分级分质利用是实现公司煤炭价值提升即利润增长的另一有效途径。

  2011年,甘肃省将煤化工产业确定为其“十二五”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规划在河西走廊地区布局建设50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利用项目,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形成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新的增长极。依托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突出公司丰富的富油气沫煤资源优势和酒钢集团产业聚集效应,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甘肃省酒嘉地区合资建设3000万吨/年煤炭(沫煤)分质利用项目,并遵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期建设1000万吨/年原煤(沫煤)分质利用项目,其中先期建设150万吨/年煤炭(沫煤)分质利用及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示范项目。2014年7月,双方在甘肃省嘉峪关市注册成立了项目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宏汇能源公司”)。

  该示范项目以公司的沫煤为原料,主要产品有提质煤、加氢油品,能实现合作双方产业的有效协同。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实现富油气沫煤的有效利用,且能扩大沫煤销售;另一方面所生产的主要产品能够就近满足酒钢集团生产需要,其中提质煤可用于其高炉喷吹及锅炉掺烧,加氢油可作为其厂矿工程车辆燃料使用,同时项目稳定运行还能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历次实缴出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宏汇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30亿元,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各占50%股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以同比例、同期方式完成对宏汇能源公司的全部实缴出资,双方出资金额合计30亿元人民币。宏汇能源公司股权未发生过转让情形。

  具体出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自2020年以来,甘肃宏汇化工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现金净额等,并结合其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环境变化,说明权益法下投资收益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宏汇能源公司近4年主要财务数据汇总如下:

  2020-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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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汇能源公司资产投入金额列示表

  单位:万元

  ■

  2.宏汇能源公司一期建设的1000万吨/年原煤(沫煤)分质利用项目属于甘肃省重点示范项目。项目2014年规划建设,在国内首批次应用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技术先进性强,实施难度较大,为此首期项目分阶段实施。先期建设150万吨/年煤炭(沫煤)分质利用及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示范项目。该示范项目兼具研发及产业化多重作用。项目于2015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完成工程建设实现中交。在后期试生产调试过程中,宏汇能源公司持续对影响系统长周期稳定运行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技改消缺。同时,受三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技改周期整体拉长,至2023年项目改造基本完成并开展了生产验证。截至目前,首期示范项目生产装置已实现全线投产。

  1)技术先进性说明

  首期示范项目采用的外热式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技术,属于国内首批次应用,可有效解决直立炉存在的单炉规模小、原料可选范围受限,湿法熄焦、煤气热值低、废水处理量大、产尘点多等问题。该项目具有装置产能大、原料煤要求低、煤气热值高、废水排放少、热利用率高、操作灵活、弹性大等优势。具体如下:①生产原料采用粒径30mm以下沫煤,不受小粒径限制,原料来源相对直立炉更加丰富,且价格更为便宜;②工艺流程中增设干燥窑,优先脱出原煤中20%的水分并予以回收,单位产品能耗低,污水产出量低,装置运行成本低;③采用间接加热技术,产出的煤气有效成分及热值高,可达到约4800kcal/kg,相对直立炉约1500kcal/kg,煤气热值高约3.2倍;④整体装置运行环境条件好。

  2)行业技术情况

  我国沫煤热解技术未实现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应用,存在的主要技术瓶颈是热解油、气、煤尘在线分离技术尚未完全突破。例如:陕煤集团的SM-SP(沫煤热解)技术于2010年开始研究,期间经过十余年的研发、中试实验,2022年才建成120万吨/年沫煤热解示范装置。除此之外,据了解,国内与宏汇首期示范项目采用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的某项目,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6年建成并转入技改,其在技改调试过程中也遇到了同类问题,并持续进行了多年技术攻关,截止目前该项目装置才实现基本稳定运行。

  除上述沫煤热解技术和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研发、调试周期较长外,国内化工行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其他项目也存在技改项目多,从建设到稳定运行周期长的问题。例如:壳牌煤气化工艺最初在荷兰联合循环发电工厂商业运营,国内2001年开始引进,运行过程中先后出现了十字支撑处积灰、运行周期短等技术问题。后经技改研发和经验积累,直至2012年全国壳牌气化炉才实现单炉/年累计运行超过300天的记录。

  根据上述行业信息,宏汇能源公司首期150万吨/年煤炭(沫煤)分质利用及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示范项目在全国首批次采用外热式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其建设和技改周期符合行业的一般惯例。

  3)项目技术攻关情况

  2017年至2021年,项目停产技改期间,宏汇能源公司先后与大连焦耐院、山西国控环球设计院等国内主流设计研究院对接,持续研究热解油、气、煤尘在线分离技术。经数年来的技术积累,2022年公司结合新工艺、新技术,与山东天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合作,以干馏3#线改造为样本,进行了工业验证。在成功应用的基础上于2023年实施其他四条线的生产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①加装移动颗粒床除尘装置解决了全国沫煤热解行业油、气、煤尘分离困难的瓶颈问题,保证了装置长周期运行,同时改善了中间产品煤焦油品质;②链斗机改造解决了原料跨高度输送问题;③鱼鳞密封改造解决了动设备气体密封问题。上述改造完成后,截至目前宏汇能源公司生产装置已实现全线投产。

  因该项目属示范性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通过调试、技改、再调试,同时加氢装置部分设备属于进口设备(例如:加氢装置的加氢泵由美国福斯公司、瑞士苏尔寿公司生产,部分调节阀为美国美索尼兰、福斯制造),上述进口设备生产周期长且跨国运输难度大,叠加受三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该示范项目技改周期整体延长。

  4)实施技改后预期经济效益

  该示范项目干馏系统经除尘改造后可稳定生产;加氢减压蒸馏改造后加氢系统长周期稳定生产,年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满负荷生产不小于8000小时,具备了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基础。在装置稳定运行情况下,该示范项目预计可实现产出提质煤76万吨/年,石脑油11.5万吨/年,轻质柴油31万吨/年,年工业产值达到38亿元以上,利润总额预计约3000万元,经营性净现流约27000万元。

  综上,该示范项目采用了外热式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技术,技术先进性强,实施难度大,技改项目多,导致项目建设及调试周期整体较长。参考同行业案例情况来看,也存在类似情况,前述原因是导致项目建设及调试期投资收益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但经公司多年技改攻关,影响该示范项目稳定运行的主要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该示范项目已全线开车且负荷稳步提升中。

  三、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绩波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公司回复:

  ■

  1.2020年-2023年公司营收情况:2020-2023年分别实现收入0万元、0万元、559.8万元、63,111.15万元;净利润-3,598.56万元、-19,438.59万元、-1,940.18万元、-14,905.52万元;经营性现流净额-4,348.28万元、-7,449.13万元、25,809.72万元、6,371.35万元。

  2.项目技改投入情况:宏汇能源公司首期建设的1000万吨/年原煤(沫煤)分质利用项目属于甘肃省重点示范项目。该项目在国内首批次应用回转窑沫煤热解工艺,技术先进性强,实施难度较大,为此首期项目分阶段实施,先期建设150万吨/年煤炭(沫煤)分质利用及5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示范项目。由于沫煤热解技术迄今没有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应用,主要存在热解油、气、煤尘在线分离技术瓶颈,因此该项目试运行后又进行了技改消缺。2022年,投入5,942万元完成对干馏改造项目现场全部建设内容,并开展干馏系统移动床颗粒除尘装置空负荷联动试车,运行良好;完成加氢装置及沥青罐区钢结构主体安装。2023年,投入1,838.42万元对干馏四条线移动床颗粒除尘及配套系统和加氢减压蒸馏进行优化改造。

  该示范项目技术先进性强,实施难度较大,导致项目建设及调试周期整体较长,技改项目较多,参考同行业案例情况来看,也存在类似情况,技改测试阶段无法判定是否存在减值,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主要生产线技改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资产测试程序:公司分别于2021年、2023年聘请新疆天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宏汇能源公司项目资产组合截至2021年末和2023年末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评估范围是项目相关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评估需要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根据近年外部评估师对于宏汇能源公司资产组评估,2022年3月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合评报字【2022】1-0047号),2024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合评报字【2024】1-0059号),评估结论均为宏汇能源公司资产组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综上,公司技改后考虑宏汇能源公司未来可能的盈利情况以及外部评估等情况,该项目尚未存在减值迹象,因此不存在减值不充分的情形。

  四、公司向甘肃宏汇化工采购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定价及付款政策是否与非关联方明显不同、2023年采购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4年7月,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共同成立宏汇能源公司,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宏汇能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并由酒钢集团主导该公司生产经营。2016年8月,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甘肃汇宏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销售公司”),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汇宏销售公司由广汇能源主导开展经营管理,负责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全部产品并进行对外销售。

  2023年,宏汇能源公司开展生产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生产负荷逐步调整并产出产品,汇宏销售公司全年共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各类产品17.49万吨,采购发生金额6.25亿元。上述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采购行为与其他非关联方无明显不同。

  结算模式:汇宏销售公司依据市场行情制定竞拍基准价,由定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销售部组织竞拍定价,遵循“价高者得”的竞价机制,按客户最高报价作为销售定价,汇宏销售公司考虑销管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宏汇能源公司根据实际出库数量向汇宏销售公司开具磅单,双方根据磅单数量进行对账结算,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根据发票金额记账,采取先货后款的方式,因此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近两年汇宏销售公司采购宏汇能源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综上,汇宏销售公司向宏汇能源公司采购其试运行生产的产品,与该公司生产运行相关;汇宏销售公司采购产品定价均按照当地或周边市场价格定价原则,故整体采购金额大幅度增加具有合理性,且定价公允。

  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程序以及核查回复

  1.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②获取投资相关的合同和文件、被投资企业工商档案等资料,验证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正确性;

  ③对重要联营企业执行报表审计程序或执行重点科目审计程序,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正确性;

  ④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行业环境及获取可研报告、技改说明等资料,并结合其他程序,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⑤评价外部估值专家的独立性、胜任能力及客观性;

  ⑥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

  ⑦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的过程,并评估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2.针对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化工产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①获取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化工产品的合同和文件,核对主要合同条款与非关联方是否一致;

  ②核实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化工产品的价格与外部第三方或市场价值是否一致;

  ③核实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化工产品相关销售流程以及产品的实物流向,是否向第三方销售;

  ④核实采购宏汇能源公司化工产品进行截止性测试以及核实期后收付款,是否与实际一致;

  3.核查意见:

  ①根据上述执行程序,虽然甘肃宏汇化工出现了多年的持续性亏损, 根据公司相关资料,这属于宏汇能源公司开展生产试运行工作前产生的亏损, 由于宏汇能源公司投资项目本身是一个技术先进项目,公司预测未来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技改后宏汇能源公司未来可能的盈利情况以及外部评估机构对宏汇能源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宏汇能源公司的长期投资不需要计提减值;

  ②经查验相关程序后,公司向宏汇能源公司采购产品的定价、付款政策等与非关联方不存在明显不同,2023年采购款大幅度增加主要是试运行周期较长导致产品产量增加,根据前期投资协议约定,故公司向其采购增加具有相应的合理性。

  问题四: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重要在建工程中,石油勘探项目预算数为84.2亿元,工程进度近五年均为47%左右。截至2023年底,与石油勘探项目有关的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4.43亿元,减值准备为9884.84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石油勘探项目所在位置、具体用途,建设以来相关对外采购的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具体金额及采购内容等;(2)按年度列示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实际建设进度和转固情况,说明项目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近年来工程进度不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3)结合项目具体进展、实际使用情况,说明项目减值的原因、相关减值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并说明后续实施计划、预计完工时间及尚需投入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石油勘探项目所在位置、具体用途,建设以来相关对外采购的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具体金额及采购内容等?

  公司回复:

  1.斋桑油气区块位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哈萨克斯坦州,紧邻中国边境,合同区面积8326平方公里,探明天然气可采储量52.83亿立方米,原油地质储量7.01亿吨(主区块二叠系油藏C1+C2储量2.58亿吨、C3储量近4亿吨,主+东区块侏罗系C1+C2储量4336万吨,三级储量合计70136万吨)。斋桑油气田开发包括天然气开发和原油开发。在项目开发初期,公司对项目勘探开发的战略安排是“先采气后采油,自产气、油接替回运”。目前该项目天然气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累计向国内输送天然气34.22亿方。

  2021年项目逐步过渡到原油开发阶段,同年4月公司及下属TBM公司分别与合作方签署了油气勘探开发合作协议。基于上述协议约定合作方作为斋桑项目作业者,承担作业项目的投资费用并与TBM公司进行油气产品分成,自协议生效日至合作方成本收回日的前一日,产品分成比例为:TBM:28%,合作方:72%;成本收回日起至以后,产品分成比例调整为:TBM:40%, 合作方:60%。

  2.斋桑油气田项目建设以来相关对外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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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按年度列示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实际建设进度和转固情况,说明项目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近年来工程进度不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回复:

  斋桑油气田项目预算总投资84.2亿元人民币(13.7亿美元,按项目备案时汇率折算),主要包括天然气开发井及地面建设、油田开发地面建设,油井开发钻井。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39.8亿元,其中,广汇收购该项目前已完成投资3.7亿元,收购后完成投资36.1亿元。

  在建工程投入及转固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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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在建工程余额4.43亿元资产主要是原油勘探井及其配套项目;2)在建工程2014年初始金额为零主要系石油TBM公司于2014年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3.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

  公司按照“先采气后采油,自产气、油接替回运”的开发战略对斋桑油气田项目进行分步勘探开发。该项目累计投资39.8亿元,累计投入占预算比约47%。2016年前集中投资相继开发25口天然气井及投建了部分原油勘探工程,2016年至2020年天然气稳定产出期间,需投入开发资金相对较少。2021年,斋桑油气田项目由天然气开采向原油开采过渡,故前期对石油均以勘探为主,从项目整体安排来看,以上项目投入是公司先气后油战略下的整体项目开发建设安排,工程进度与实际情况相吻合,是合理的。

  截止目前,TBM公司与哈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哈萨克斯坦州区域的XXIV–76、77、78、XXV–76、77、78区块中勘探和生产油气的84号合同,该合同涵盖斋桑坳陷东南部面积约8,326.9km2的特定区域,约定TBM公司为该底土合同的唯一拥有者,可合理开发地下油气资源。在原油进口资质方面,公司2024年1月取得了商务部审批的2024年30万吨允许进口量,为后续将原油引入国内进行加工和销售,同时建立全产业链开发运行模式,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项目开发和原油进口销售渠道不存在问题,项目推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结合项目具体进展、实际使用情况,说明项目减值的原因、相关减值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并说明后续实施计划、预计完工时间及尚需投入金额?

  公司回复:

  1.TBM公司与境外审计机构Moore Stephens Kazakhstan LLP合作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程序,每年由该审计机构对TBM石油在建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核验及资产盘点。2019年末,在对石油项目在建工程现场勘察核验及资产盘点过程中,发现用于该项目的中央处理设施存在故障,且在未来一定时间内难以投入使用,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从而确认该设施存在减值迹象,并于2019年末确认减值3116.72万元。2021年末,在对石油项目在建工程盘点过程中,结合TBM公司技术部门提供的气藏开采历程和监测数据,发现受斋桑组气藏边底水能量影响,北东块气层的衰竭引发外围地层压力的断层式降低,造成边底水推进,受此影响项目四口天然气生产井已成为长期排水采气后无产量的水淹井,从而考虑减值弃井,并于2021年末对该资产全额计提减值,确认减值金额6,088.79万元。石油勘探项目计提减值9,884.84万元主要是因以上两年计提的减值形成,上述减值计提依据充分且合理。

  2.2021年,公司正式启动原油开发工作,按照井位设计一开发方式设计一确定方案一正式开钻打井的工作流程安排相关工作。2023年10月份,现场第一口生产井开钻,2024年3月第二口生产井开钻。目前上述两口井均已完钻,油层显示良好。截止目前,公司正进行生产准备各项工作,待两口井稳定生产取得相关数据后,将进行规模化开发。同时,公司同步推进增储工作,2024年4月20日,斋桑油气区块S-308H探评价井顺利开钻,该井属深层评价井,通过此井的勘探将在现有储量基础上继续拓展优质储量规模,为产能建设打好基础。如以上工作开展顺利,预计到2026年,项目将完成投资预算,并达到预期效果。

  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程序以及核查回复

  1.针对在建工程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组成部分会计师发送审计指引,对于重要在建工程,则与组成会计师进行沟通是否存在相应减值,或减值不充分;

  ②实施监盘程序,了解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和状态;

  ③评价外部估值专家的独立性、胜任能力及客观性;

  ④复核组成部分会计师审核的报表,对于异常变动或长期不变事项进行沟通,是否未关注到相关事项;

  ⑤实地访谈公司相关该项目人员,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⑥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

  ⑦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的过程,并评估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2.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执行的审计程序,公司在建工程进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系先开采天然气后采油政策,结合外部专家、组成部分会计师、现场盘点以及访谈相关人员等程序,公司在建工程整体推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石油勘探项目除了已计提减值的资产外,其他相关资产目前不存在相应的减值。

  问题五: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公司近年来预付款项变化较大,2021至2023年末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1.93亿元、17.37亿元、17.33亿元,2024年一季度末进一步增至19.95亿元。此外,公司2021至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6.58亿元、9.67亿元、11.00亿元,主要为工程设备款,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增至17.4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3年末、2024年一季度末前五大预付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合作时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采购金额及品种、交付期限、预付款项余额等;(2)结合货物交付结算条件、主要供应商变化等,分析预付款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业务规模相匹配;(3)补充披露2023年末工程设备款的主要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款项形成时间、履约进度,并结合协议条款,说明履约进度是否符合预期;(4)补充披露 2024 年一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并说明其大幅增长的原因;(5)核实前述相关预付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补充披露2023年末、2024年一季度末前五大预付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合作时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采购金额及品种、交付期限、预付款项余额等?

  公司回复:

  ①2023年末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所示期后累计结算额均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数据。

  由上表可知,2023年末前五大预付供应商中:POTENT FAITH LLC、东营鸿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新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天然气业务供应商,其中POTENT FAITH LLC为报告期新增供应商;公司关联方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是煤炭业务供应商,为公司提供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新疆嘉会恒泰能源有限公司是煤化工产品供应商。以上供应商均与公司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期末时点形成的预付账款在期后已完成大部分结算,均属正常采购结算业务并持续滚动推进中。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供应商POTENT FAITH LLC在期末时点形成预付账款在期后尚有部分未完成结算,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GH America Energy LLC.(以下简称“GHAE”)公司在2023年9月与POTENT FAITH LLC公司达成LNG采购意向,按协议约定支付天然气预付款,约定向该公司采购2024年4月一船LNG货物,价格锁定14$/MMBtu,较当时期货价2024年Q2价格15.55$/MMBtu有明显优势,但2024年以来国际天然气供需持续宽松,现货价格持续下行,2024年Q2价格一路下滑至不足10$/MMBtu。在此情况下,为避免大额亏损,GHAE公司于2024年3月取消该笔业务并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相应支付0.5$/MMBtu取消费用(不足45天按照0.5$违约金)。截至回复日,GHAE公司已陆续收到POTENT FAITH LLC退货款9860.43万元,剩余款项正在按计划分批退还中。根据双方协议约定,GHAE公司已收到POTENT FAITH LLC出具的退款计划及承诺说明。

  ②2024年一季度末前五大预付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所示期后累计结算额均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数据。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前五大预付供应商中:天然气采购业务两家预付款供应商均为期初持续滚动至一季度正常采购结算业务;煤炭业务预付款供应商新疆鸣阳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和伊吾县华野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煤炭采装及运输服务,该业务在期末时点形成的预付账款主要系因结算周期差异及结算量未及时确认影响,致期末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未及时完成对冲。主要原因为:由于2024年一季度,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到煤矿安全检查以及煤炭销售市场旺季等多重因素影响,加大了原煤开采量,生产剥离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7.03%。因预剥离方量测量结算周期影响以及原煤未实际产出,该剥离量不具备结算条件,导致该业务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未完成对冲,预付款项在期末时点增加。期后该预付款已根据双方实际结算确认后将预付账款进行了转销核算。

  天然气采购供应商POTENT FAITH LLC形成的预付账款截至回复日,已陆续收到退货款9860.43万元,剩余款项正在按计划分批退还中。根据双方协议约定,GHAE公司已收到POTENT FAITH LLC出具的退款计划及承诺说明。

  二、结合货物交付结算条件、主要供应商变化等,分析预付款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业务规模相匹配?

  公司回复:

  1.2023年末预付款项情况说明

  按业务类别划分

  ■

  注:上表中所示期后累计结算额为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数据。

  由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末预付账款余额17.33亿元,与2022年末基本持平。其中:(1)天然气业务及煤化工业务预付款形成主要系:①公司根据2023年业务规划,持续稳定公司主营LNG及煤化工产品市场份额及业务规模,2023年实现LNG外购量573.79万吨,煤化工产品外购量51.72万吨,从而导致采购额规模较大。②为优先锁定稳定货源及优惠价格按行业惯例先款后货结算,致采购预付款在期末时点相应增加。(2)煤炭业务预付款余额形成主要系:①煤炭销售业务根据铁路运费结算方式需预付铁路运费1.73亿元,其中由红淖铁路公司代收代付的国铁运费1.42亿元;②预付外购煤炭及燃料采购款0.95亿元在期末未完成结算。以上原因致预付款在期末时点相应增加。

  如前所述,公司2023年末预付款项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且在期后已完成大部分结算,均属正常采购结算业务并持续滚动推进中,具有合理性。

  2.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款项情况说明

  按业务类别划分

  ■

  注:上表中所示期后累计结算额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数据。煤炭业务期后累计结算额中含煤炭采装及运输服务结算额。

  由上表所示,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账款较2023年增加2.62亿。主要为煤炭业务预付款余额7.79亿元,增加原因:

  (1)煤炭采装及运输服务在期末时点增加3.57亿元,主要系因结算周期差异及结算量未及时确认影响,致期末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未及时完成对冲。主要原因为:由于2024年一季度,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到煤矿安全检查以及煤炭销售市场旺季等多重因素影响,加大了原煤开采量,生产剥离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7.03%。因预剥离方量测量结算周期影响以及原煤未实际产出,该剥离量不具备结算条件,导致该业务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未完成对冲,预付款项在期末时点增加。期后该预付款已根据双方实际结算确认后将预付账款进行了转销核算。

  (2)一季度煤炭外销中铁路运量实现648.34万吨,环比增加13.64%,致公司煤炭销售业务按照铁路运费结算方式向铁路局预付的铁路运费相应增加0.98亿元。预付款在期末时点相应增加。

  (3)天然气业务预付款降幅17.33%,主要因一季度市场需求疲弱以及地缘政治影响减弱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际气价持续走低,加之LNG调峰需求减弱,在供应充裕、需求弱势背景下,全国LNG价格震荡下行,公司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控制价格倒挂风险,导致公司天然气产品采购量和采购额也相应减少。

  2024年一季度实现收入100.4亿元,环比减少15.66%;2024年一季度预付账款余额19.95亿元,较2023年末余额17.33亿元增加2.62亿元,剔除因煤炭业务结算周期因素影响金额3.57亿元后,一季度末预付账款余额为16.38亿元,环比降幅4.91%,预付款项与公司业务规模趋势一致,且在期后已完成大部分结算,均属正常采购结算业务并持续滚动推进中,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2023年末工程设备款的主要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款项形成时间、履约进度,并结合协议条款,说明履约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公司回复: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如下:

  ■

  由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工程设备款及主要交易供应商涉及的工程项目主要为白石湖露天煤矿产能扩建项目、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及装置性能提升项目、哈密物流公司马朗煤矿综合办公区建设项目及淖柳公路维修项目、启东港口海水气化一期扩建项目等,上述项目均在正常推进中。

  注:白石湖露天煤矿产能扩建项目,2022年12月6日取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白石湖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同意白石湖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1300万吨/年核增至1800万吨/年;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上报《关于商请核增新疆13处煤矿产能的函》,协调对白石湖露天煤矿现有1800万吨/年核定产能作进一步核增。

  根据白石湖露天煤矿现有18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对设备的规范要求,须将现有3.5m3-5.5m3挖机、70T以下矿卡逐步升级更新为8m3-10m3挖机、70T-108T矿卡,预计总投资额43.55亿元。上述矿山建设装备的升级更新工作包含在白石湖露天煤矿产能进一步核增的总体设计方案中。按照设计规范要求,为顺利完成白石湖露天煤矿180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2023年逐步启动了矿建施工和与新生产规模匹配的设备升级更新工作。

  参与该项目的合作单位为伊吾县华野工程有限公司和新疆鸣阳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施工单位已与公司合作多年,现有设备均为以前年度购置,已无法满足公司产能提升设计规范要求。鉴于合作单位需投入大额资金完成矿建施工及设备升级更新支付,为确保公司完成产能提升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公司与上述两家施工单位在原合同付款方式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给予部分预付款用于矿建和设备升级更新,因此在期末时点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款相应增加。

  上述各类新建及技改项目的实施,均是为推动公司煤炭产能不断释放,生产装置安稳运行、负荷提升、提质降耗,同时加速实现绿色能源转型等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综上,结合公司项目实施背景,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工程设备款及主要交易供应商涉及的各类项目均有序推进,虽有部分项目受制于手续办理调整或前序技改项目方案优化,实施进度略有放缓,但整体风险可控,符合项目预期。

  四、补充披露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明细,并说明其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业务类别划分

  单位:万元

  ■

  由上表所示,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幅58.23%。主要是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一季度为推进白石湖露天煤矿产能核增工作,满足公司产能提升设计规范要求,新增矿山基建工作量以及持续加快推进合作单位设备的投入,给予预付合作单位部分基建工程款,用于其矿山基建及设备升级更新投入,因此在期末时点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款相应增加。

  五、核实前述相关预付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综上预付款项情况说明,经公司核实均属正常采购结算业务,不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执行的程序以及核查回复

  1.针对预付款项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①了解公司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对内控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②通过公开信息搜索主要预付对象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等;

  ③执行细节测试,获取并查阅了公司与主要预付对象签订的协议、获取并查验部分预付款支付银行单据;

  ④对主要预付对象进行函证,核实预付款项余额的真实性;

  ⑤检查期后预付款结算情况;

  ⑥对部分主要预付款单位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其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与其业务合作情况、是否与公司及其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等;

  ⑦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业务的开展情况,是否与主要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等。

  2.核查意见:

  经上述核查,我们认为:

  ①通过实施的审计程序,公司期末向关联方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预付了1.42亿元,系公司煤炭销售业务根据铁路运费结算方式需向铁路局预付的铁路运费,截止期末由红淖铁路公司代收代付的国铁运费为1.42亿元;该项关联方预付款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除了以上关联方预付款外,我们未发现公司重大预付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占用情形。

  ②通过实施的审计程序,公司预付账款较高与公司生产规模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异常。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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