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长春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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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学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李学刚先生、董事邓华军先生、独立董事徐玉泉先生、独立董事于鹏超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副董事长郭庆宁先生、董事王锦女士、董事薛霞女士、董事吴晓军女士、独立董事陈红女士均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邬桐先生、职工监事赵金鑫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陆飞先生通过远程会议系统接入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晓军女士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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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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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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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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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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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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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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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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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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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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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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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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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0项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其中,议案5、6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幸坤、李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