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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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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目前尚处于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审理结果为准。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2024)最高法民申1651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公司”)因与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竞航彭通讯”)侵害发明专利纠纷一案,不服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8号的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案尚处于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展讯公司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竞航彭通讯、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产品侵犯其拥有的ZL201180004859.4号发明专利权,并请求赔偿展讯公司的侵权损失。

  2021年7月,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司败诉的一审判决。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展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的(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论如下:

  1、撤销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津03知民初319号民事判决;

  2、驳回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3、一审案件受理费543,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3,850元,均由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翱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本次收到的《应诉通知书》情况

  (一)案号:(2024)最高法民申1651号

  (二)审查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三)诉讼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二: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

  (四)《民事再审申请书》的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8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进行提审或者再审,并依法维持(2020)津03知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尚处于再审申请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的审理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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