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184.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9.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59.83万元。

  ●  目前,公司未来发展可能还会面对市场风险、其他风险警示、技术风险等因素,后续公司还将继续积极通过相应措施,努力消除相关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上述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相关具体应对措施,均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相关临时公告进行了充分提示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认真分析整理与核实,现就问询函所涉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28.58亿元,同比增长12.43%,归母净利润9,007.77万元,同比增长126.78%,扣非净利润903.71万元,同比增长101.39%。报告期内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4亿元、6.17亿元、6.82亿元和9.0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14万元、91万元、3,696万元和5,935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季度差异较大。本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6.32%,去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1%。

  请公司:(1)结合行业及公司近两年业务发展情况,说明本期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和智能制造等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及变动情况;(2)结合行业特征、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季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分业务(境外子公司请单列)补充披露前十名客户、供应商情况,包括客户和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所在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截至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为新增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4)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并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及公司近两年业务发展情况,说明本期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和智能制造等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及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智慧城市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安保运营服务三个大的方面。行业情况如下:

  1)智慧城市系统集成行业情况

  智慧城市是新时代开展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赋予了数字时代智慧城市发展更多新的内涵,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已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进入全面数字化阶段,智慧城市相关的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加速投入。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持续实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推进,智慧城市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投入,仅2020年国家各部委公布的智慧城市相关试点数量便已达到749个。围绕“优政、兴业、惠民”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智慧城市逐渐覆盖政务、民生、产业和城市运营等各种场景,在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平安城市、城市大脑等领域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IDC发布的《中国智慧城市市场预测2023-2027》指出,2023年,中国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为8,754.4亿元,较2022年市场投资规模有所提升。其中,基础设施及物联设备投入达到4,953.3亿元,占总体投入的56.6%;软件投入为2,207.2亿元,占总体投入的25.2%;ICT服务投入为1,594.0亿元,占总体投入的18.2%;预计到2027年,中国智慧城市ICT市场投资规模将达到11858.7亿元,2023–2027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0%。

  今年以来,随着大模型、生成式AI的盛行,我国新型智慧城市正从“大数据”为代表的“数据智能”向“大模型”为代表的“知识智能”转型,智慧城市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IDC预计,未来5年人工智能将进入大规模落地应用关键期。人工智能也被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未来十五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将迎来持续的大发展。同时,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要素,算力已成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核心支撑力和关键驱动力,城市智慧化也因此迭代焕新。2023年,国家六部委发布《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将算力中心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自2022年以来,国内已有26座城市抢跑智算中心建设。2023人工智能计算大会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将达到664亿元,同比增长82.5%,人工智能算力需求快速增长。未来,在新基建、“东数西算”等政策红利和人工智能迭代升级等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算力中心有望成为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新赛道和新热点。

  2)智能制造行业情况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21世纪以来,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制造业的广泛应用和一体化制造创新的不断发展引发全球制造业产业变革,制造业对生产设备和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需求越来越强烈,智能制造正在重塑制造业的发展路径、技术体系和产业形态,推动全球制造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智能制造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2022年,我国智能制造行业市场规模约为4万亿元。预测到2027年,我国智能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6万亿元。

  2015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并随后出台了11个配套的实施指南、行动指南和发展规划指南,在行业形势及国家政策推动下,我国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迅速。《“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国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转型。“十四五”期间智能设备将迎来高速发展时期。随着国家对智能制造的大力支持,我国智能制造行业保持着较为快速的增长速度,近年来,产值规模已经达到15,000亿元。

  公司智能制造业务所处的智慧安防产品细分领域经过多年来的发展,视频监控、防盗报警、楼宇对讲、出入口控制、生物特征识别、防伪等专业安防产品制造技术获得了全面提高。随着行业与物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融合,安防产品日渐迈向数字化、智慧化、高清化。智慧化已成为安防行业发展的主流形式,智慧安防已是安防企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智研咨询发布的《2023-2029年中国智慧安防行业市场现状分析及投资前景评估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2年之间,我国智慧安防产品市场规模由1,484.2亿元增长至3,02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69%。

  3)安保运营服务行业情况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国内民营安保公司也陆续通过独资、合资、收购等方式为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落地安保服务,但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受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安保服务行业尚未产生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安保服务企业,中国安保公司国际化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很大的挑战。但随着海外部分投资区域局势的复杂变化,海外安保需求日益增长,我国安保服务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已成大势,我国民营安保企业国际化进程有望进一步加快。

  GIR调研报告显示,按收入计算,2023年全球安保服务收入大约627.70亿美元,预计2030年达到770.20亿美元,除中美欧之外,日本、韩国、印度及东南亚地区、亚太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地区依然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市场。中研普华《2020-2025年安保服务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显示,世界安保服务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一是全球私有化趋势进一步扩大,将导致安保服务进一步外包,特别是原来政府安保业务外包给市场,新兴国家市场的表现会更加抢眼;二是工业化趋势会进一步持续,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会不断增加,势必将增加安保产业的市场份额;三是全球城镇化趋势进一步扩大,人口更加集中,而安全隐患也会进一步增加;四是全球中产阶级群体会进一步扩大,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需求扩大。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对外投资平稳发展。全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169.9亿元,增长16.7%。其中,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240.9亿元,同比增长28.4%;全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1,338.80亿元,同比增长8.8%;新签合同额18,63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伴随国家在国外投资合作的项目日趋增多,资金规模逐渐扩大,中国公民在国外的经商建设活动日渐频繁,同时受当前国际政局动荡影响,政府、企业、商业、家庭、个人等各种层面对安保服务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

  其中随着行业与物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融合,智慧化已成为安防行业发展的重要形式,智慧安防已是安防企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今年以来,AI技术大爆发带来的浪潮正深刻影响安防产业智能化发展。据前瞻研究院预测,全球安防行业将会在2023年迎来拐点,之后由智能安防接替发展,安防市场将会在2024年后开始恢复增长,预计到2026年全球安防行业市场规模为3,306亿美元。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智能硬件制造、智能系统集成和安保运营服务的综合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工业安全、信息安全、人身安全”等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布局涵盖智能硬件生产、智能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安保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公司在内地各大主要城市开展智能硬件生产及系统集成业务,并在香港、澳门、泰国及大洋洲设立重要子公司开展安保运营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金融、医疗、交通、科教、地产等领域。公司业务板块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1)境外业务板块

  公司境外业务(是指包括境内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主要以安保运营服务业务为主,通过在香港、澳门、泰国及大洋洲等地的子公司,为各地区及国家的政府、公共设施、大型企业、零售客户等提供安保物流、安防科技以及人力安防等服务。各境外子公司均在当地拥有长期、稳定的客户服务经验,也是公司战略布局安防、安保全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公司位于香港的下属公司成立于1977年,是香港仅有的两家三证齐全(人力安保、武装押运及智能安防运营牌照)的安保企业之一,同时具有一类危险品许可证(License for Category 1Dangerous Goods)、安保人员许可证(Security Personnel Permit)及枪支弹药持有许可证(“License for Possession”of firearms and ammunition)等CIT服务必需的资质;澳门卫安成立于1990年,持有澳门警卫服务和武装押运的牌照,是澳门少数的资质齐备的安保公司,主要从事人力安保和武装押运等业务;公司位于泰国卫安最早业务始于1996年,长期专注于泰国地区人力安保服务,并按照国际化服务标准及当地行业规范建立了一套严格的服务及培训体系,具有人力安保培训的业务资质,使安保服务的员工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a)武装押运业务

  武装押运业务主要是为现金及贵重物品的转移提供物流管理服务,包括现金及贵重物品的武装押运运输、存管、清点、转移等等。为了保障现金及贵重物品运输的安全性以及存储的安全性,包括香港、澳门等地的下属公司不仅具备相关武装押运的运营资质,还具备完备的运输工具、防护设备、员工资质以及严格安全防护操作准则。

  境外子公司在现金管理及贵重物品物流管理方面,配备超过130辆高规格装甲车,600余部防护枪械,每日为大至各类金融机构,小至零售商铺的营业网点提供现金及贵重物品的清点、转运、互换及存储服务。在香港公司的现金处理中心(金库),拥有完善的现金点算、分类、核实以及存管系统,不仅确保现金及贵重物品处理过程在高度安全的环境下完成,还能提供安全、高效的分拣及投递业务;澳门卫安也根据银行金库标准建立了全钢金库。押运方面,通过武装押运车及武装押运团队保障转运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存储方面,TRI-GUARD全自动智能保险箱引进了先进智能系统,为客户提供银行金库级标准保险。

  (b)智能安防业务

  境外综合安保运营服务还涉及在客户端为其提供综合智能安防服务解决方案,包括提供智能安防系统方案、智能身份识别方案、网络信息安全方案、CCTV监控系统、视频分析服务方案以及零售分析方案等。安防科技业务实质是将安防、安保设备进行智能化的系统集成,并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的设计综合安保运营方案并实施,同时还会根据需要提供后续的设施管理和维护服务。

  近年来,随着内地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在安防系统集成领域,内地的智能化、数字化的服务方案走在世界前列,因此公司境内智能系统集成业务经验与境外安防业务可以形成良性互动,境内安防科技的技术方案也能为海外业务提供技术支持。目前,香港卫安、澳门卫安的下属公司均可提供安防科技服务。新的业务发展方向上,公司逐渐加深与科技服务的融合,尝试部署如香港与CSD–Govt合作的生命传感器、泰国与CPN合作的消毒机器人等项目。在大洋洲范围内,公司持续寻找与本土企业的合作机会,以期获得更多政府的招投标项目。

  (c)人力安防业务

  公司境外业务中,人力安防包括人力安保、安全护卫以及安保培训业务等。下属的境外子公司经过长期的发展积淀,形成了长期、短期的人力安保服务方案。长期人力安保主要包括提供定点安保、武装安保、个人安保等服务;短期人力安保主要包括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护卫、特定人群疏散以及人群管理等服务。

  人力安防服务需要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差异化的服务方案设计,卫安控股的人力安防服务对象包括大型连锁零售商超、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场馆、州政府、机场等;泰国卫安则主要为航空公司、机场、酒店、商场、物业等客户提供安保系统解决方案,以航空公司为例,则主要提供客户安全检查、行李保管寄存、滞留人员监察、地勤服务等机场配套服务,业务遍及泰国各个地区。

  安保业务培训方面,香港卫安拥有经过专业认可的安保警卫培训计划,能提供受认可的基本警卫资格;泰国卫安具有人力安保培训的业务资质。安保培训能够为各下属境外公司提供优秀的安保人才,还能为公司带来广泛的客户资源,也是各公司在人力安防领域被行业认可的重要标志。

  公司下属的香港卫安、澳门卫安、泰国卫安及卫安控股不仅能为大型活动提供安保服务,也在各自擅长的领域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人力安防服务。如香港卫安为香港机场提供行李寄存、机场退税等服务;而泰国卫安通过长期为泰国各大航空公司提供安保服务,已经与泰国各大航空公司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2)境内业务板块

  近年来,随着智慧城市建设在各个领域普及应用,公司将各内地(指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子公司的优质项目资源进行整合,围绕智慧城市的智能系统集成业务,重点深耕“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网络信息安全”三大领域,并设立三大事业部统筹各子公司的业务方向。内地智能硬件制造板块,则主要从事智能安防和智能家居等硬件产品设计及生产,是智能系统集成产业链的有效补充。公司内地业务情况如下:

  (a)智能硬件制造

  公司智能硬件制造板块的子公司,主要研发和制造物联网传感器、智慧家居产品、专业安防设备,是新国标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制定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专家组重要成员。产品主要有智慧消防报警器产品、安防报警器系统产品、智能家居传感器产品、华为智选生态产品、周界防范产品、安全类探测器、智慧消防报警设备、智能门禁控制产品、停车场车牌识别系统产品、访客登记产品、人行道闸产品、人体测温设备、输电线路监测专用摄像机产品、网络高清智能摄像机产品、车(船)载监控摄像机产品、高空瞭望智能摄像机产品、智能高清布控球产品、5G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电力AI智能巡检系统、在线监测云台摄像机(多目组合)、输电线路三跨视频监测终端、高清AI一体化布控球、网络高清热成像布控球、高清便携单兵手持终端、AI智能驱光驱鸟云台、物联微拍机及相关软硬件配件等,同时2023年度还新开发了输电微拍云台、输电全景抓拍云台、电力警示桩、全景车载云台、智能电池盒、全景布控球、激光测距抓拍云台、光伏储电盒、黑光摄像机。公司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产品输出世界各地,广泛服务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与华为、海康威视、霍尼韦尔、融创等知名品牌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b)智能交通

  公司的智能交通业务板块,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整合交通指挥平台、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抓拍、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诱导发布、车载云台监视、智能公交、机场铁路等子系统,实现了交通运行检测、交通运输分析、国民出行分析、交通战略决策等功能的融合,使交通管理更智能化、精细化,提高了交通部门的决策分析能力和调控管理能力,提升了公众出行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从隧道交通运营管理行业痛点入手,通过创新技术和方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以大数据、云平台为基础,以物联网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为驱动,以远程自动控制为手段,辅以AI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管养系统,应用人工智能三维建模、全流程仿真多目标协同优化、多维智能感知以及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运营。本项目产品可用于公路、市政、航道、铁路、轨道交通、客运枢纽、监控中心等多类型基础设施领域,围绕城市智慧运营平台、智能感知的物联网监控中心、大数据管理后台三方面实现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运营。目前已在桐泾北路隧道、大运河隧道、北环快速路隧道、北环辅路隧道等项目中落地、应用,2023年被评为苏州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c)智慧医疗

  公司重点关注现代医疗每个环节,将智能化技术引入医疗业务板块,打造整体化智慧医疗解决方案。该方案囊括医院业务信息系统(网上预约、自助挂号、自助付费、智慧导诊、医院信息系统、实验室信息、影像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医疗常规净化系统(产科、实验室、层流病房、洁净手术部、重症监护室ICU、消毒供应中心CSSD)、医院安全防范系统(人员车辆出入控制、视频安防、异常自动报警、紧急广播、可视化电子巡更、全区域无线对讲)、楼宇控制系统(楼宇自控、综合布线、网络建设、信息发布、能源管理、环境监测)等,可为医疗工作者和病患创造更加舒适、便利、高效的现代化医疗环境。公司团队经验丰富,拥有多项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已广泛成功应用于全国范围的各类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实验室、科研院所,深得行业及客户的认同。公司已先后参与了深圳市新华医院、深圳市中医院(光明院区)、深圳市吉华医院、香港大学附属医院深圳医院、广西梧州工人医院、河北医科大学附属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数十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医院各类型手术室、ICU、各科室、特殊病房及实验室的设计、净化、施工等。自2014年至今,已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十佳净化工程技术公司”“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d)网络信息安全及其他智能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的网络信息安全业务板块可为政府、学校、银行等机构的信息化安全保驾护航。公司主要通过安擎数据分析系统(海量数据收集、智能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自动化联动)和安视威胁管理系统(安全攻击防范、设备和资产管理、设备安全准入控制、设备可控性检测、视频设备风险漏洞报警)构建了一套成熟完善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将应用与防御并重,实现了前端网络设备与应用设备的迅速整合,提升了网络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让网络全栈感知、安全无忧。已成功应用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治安监控系统项目,昆明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项目,宁波市及下辖鄞州区人防工程智能化项目,苏州市吴中区天眼系统监控项目等。

  除上述重点发展业务之外,公司还涉及智能建筑、公共安全、智慧教育等类型的系统集成业务。

  智能建筑系统包括综合布线、楼宇自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音频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安防系统、IBMS、大数据分析平台等,落地于酒店、商业综合体、文体综合体、社区等各类建筑中,使运营变得更加简单高效,让消费者拥有更好体验。如,陕西煤业西安总部研发基地智能化项目、习酒文化城、李子春包装物流园智能化项目、上海融侨中心(城市文创地标性项目)智能化项目,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智能化项目等。

  公共安全方面,公司结合公安、安监、监狱、消防、社管、环保等部门的实际需求,打造综合性公共安全一体化平台,协助各部门进行事前监测、事中指挥调度及事后评估管理,从而提升城市与乡村的常态运营、应急处理和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常规、垫资分期、PPP等多种建设模式,提供定制化服务,满足“平安城市”、“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中治安、区域、交通、应急指挥等管理和监控需求,如苏州市吴中区天眼系统项目,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综合指挥室项目,苏州市城市中心区活水联控联调系统项目,余姚市看守所智能化项目等。

  智慧教育系统包括收费管理、智能排课、接送服务、工资管理、学籍管理、资产管理、考勤管理、人事管理、经营核算等。以各种应用服务为载体,将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充分融合,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优化学校资源分配,促进现代化网络信息教育进程发展,如成大中心智慧园区项目、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弱电智能化项目、天津医科大学三期智能化、苏州市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园智能化项目,苏州大学在建校区智能化项目,西安体育学院体育场馆智能化项目,河北省保定市(雄安新区)安置房配套小学及幼儿园智能化项目,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实验室系统集成项目等。

  近两年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逐年攀升,整体经营情况持续修复。2023年度,受益于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和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的同步发力,公司经营情况明显好转。

  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聚焦于安保综合运营、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和智能制造三大板块,从各板块整体来看,整体营收及毛利指标呈稳步上涨趋势。

  公司2022-2023年度营收及毛利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促进下,利用自身累积的资质优势、先进的技术和经验,积极拓展市场占有率,向专向精向下延伸,公司主要业务安保系统集成和安保运营服务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1)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加速业务渗透,提升经营效益

  2023年,公司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实现收入17.69亿元,同比增长13.36%,利润率显著提升,公司安保综合运营业务主要为境外公司业务。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和各国出入境政策有序开放等大环境下,公司紧盯香港、澳门、泰国、大洋洲等区域的需求修复,在巩固交通、政企等存量大客户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银行、商业零售等重点新客户的拓展,并主动向下服务中小客户群体,订单数量持续攀升,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另外,公司通过转变经营策略,有效提升了人均效益,加快了亏损合同的终止合作,业务毛利率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收入方面,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3年度,境外四家子公司的经营数据都在稳步增长,尤其是香港及澳门,内地人员流动后,香港及澳门的武装押运及安保服务收入稳步增长。新增客户方面,香港卫安新增加了香港地铁、麦当劳以及部分莎莎门店的现金押运客户;澳门则新增了工商银行的武装押运业务;泰国则新增了两条地铁运营轨道的保安综合服务业务。

  净利润方面,尤其是以香港子公司为代表,在2022年度,公司更换了香港总部的管理层后,香港卫安的营运策略发生了调整,不仅实现了过去五年来(扣除疫情补贴以外)的经营性盈利,更是重新取得了疫情期间丢失的两家重大客户,同时2024年3月份,香港公司获得了屈臣氏香港的所有门店的现金押运订单,进一步巩固了其在香港市场的地位;泰国子公司则保持了连续四年的业绩稳步增长且每期均盈利;澳门公司受旅游业务恢复影响较大,其港澳现金押运业务快速增长,为当期利润大幅增长奠定了基础。

  2)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及智能制造业务: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研发投入

  2023年,公司境内业务有效顶住了地产、基建等宏观因素带来的压力,受益于司法重整后,公司整体信誉修复以及现金流情况的大幅改善,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实现了稳步的增长。

  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及智能制造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净利润、毛利率等核心经营指标均实现有效提升,营业收入回升至8.91亿元,同比增长13.41%。2022年是公司经营形式面临严峻考验的一年,外部环境方面,市场严控,项目无法正常施工,公司通过项目实施获取现金流缓慢;为加速回笼资金,公司一方面加强结算工作,对部分项目让利以推动结算。另一方面,供应商对公司的信用周期缩短,为了使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让渡部分利润给供应商,故使得2022年毛利减少。

  2023年,随着市场环境缓步复苏,公司前期未能开展的项目陆续恢复施工,有效节约了项目管理成本。公司重整成功后,市场信誉度增加,承接业务的可选择范围增加,项目订单也持续增加。通过加强管控优化,公司在重要业务开发、供应链管理、成本管控追踪、历史项目应收账款回款、板块业务协同等方面均成效显著,毛利率和经营现金流情况有效改善。

  此外,2023年度,公司逐步将营运不佳、规模不大、效益不好的业务条线进行归集和处置,通过剥离运营不良的子公司、集中采购、跨区域交叉销售等措施,实现系统集成业务的精细化管理。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2023年新承接重点项目

  ■

  智能制造业务方面则受宏观环境影响较大,实现收入1.54亿元。期间,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在巩固原有业务领域的同时,努力实现产品转型,公司分别在智能消防管理平台、智慧消防产品、智慧养老产品等上下游产业链上加大投入。通过加快技术迭代、产品研发与服务升级,面向国资背景企业和重点大客户的销售持续提升,已成功打入了燃气、消防等专业化市场并形成市场销售。

  (2)结合行业特征、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季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3年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境外安保综合运营方面:

  2023年一季度市场放开,国际出入境政策持续优化,港澳地区实施通关政策,相较于2022年严格管控状态,各地政策积极促进经济回暖,金融业、旅游业、文旅活动等逐步恢复发展,进而带动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持续增长。第四季度为消费、旅游旺季,经营区域内社会现金流通频次加快,现金类武装押运收入增长。

  B、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方面:

  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一季度面临元旦、春节放假,农民工务工人员减少,假期较长,一季度大部分项目处于停工状况。同时上半年也是政府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实施集中在下半年。国内上半年降雨量较多,秋冬季节雨水减少,受气候影响,项目进度下半年加快。另外,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建筑等项目的实施,依托于主体工程接近完工后才开始施工,使得项目施工在下半年居多。

  临近年度终了,政府企事业单位大部分预算资金会跟踪使用情况,发包方会催促项目进度,要求如期交付项目或加快施工,使得项目进度与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从而造成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历年四季度营业收入比一季度高。

  2、净利润季度情况

  2023年分季度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通过上表可看出,影响各季度净利润的主要科目如注释所示,变动原因如下:

  注1:市场复苏,摆脱债务困境,毛利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公司2023年一季度营业成本56,680.01万元,其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一季度与2022年同期比较如下:

  ■

  其中2023年一季度营业成本相较二季度、三季度较高,同时一季度较2022年一季度毛利率上升0.94%。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公司一季度受前期市场影响,境外安保运营服务业务量增长较二、三、四季度缓慢,但较2022年一季度有所增长,人均效益值略低,折旧费、人工费的分摊值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受2022年人员流动限制影响,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部分已动工尚未实施完毕的存量项目相关材料成本、项目人员人工费用及房租等管理成本在2023年之前已经发生,但相关项目因流动限制尚未施工安装,相关控制放开后,2023年一季度项目施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使得一季度成本发生总额较高。

  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4家境外主体公司季度毛利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管理层2023年针对境外业务加强管控,市场放开后,公司高管定期到各子公司现场督导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参与各地公司经营会议,关注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境外业务管理人员赴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交流以及寻找业务合作机会、技术支持,形成良性互动。境外业务也积极开展战略调整,在维持原有重要客户群体前提下,适当中止低毛利合同,重点开发高毛利中小型企业客户群体,努力提高整体业务利润水平。

  该经营期内境外业务武装押运业务毛利改善,主要因为客户服务网点及服务量较同期大幅增加,以及在维持原有员工人数规模的基础上,一线员工日均服务量和人均利润贡献率均得以提升,所以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小幅度增长,业务利润同期增加,以致提高业务毛利。

  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季度毛利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前期未能开展的项目,2023年陆续恢复施工,工期如期开展节约了项目间接管理成本,项目人员的房租水电费、差旅交通费等减少,人均效益增加。公司重整成功后,市场信誉度增加,承接业务的可选择范围增加,去劣选优,减少毛利及效益低项目的承接。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优化考核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优化项目管理;降本增效,提高人均效益。在集团总部统筹安排管理下,集采中心继续强化执行工程材料集中采购措施,改善议价能力,节约成本,提高毛利。下半年受工程项目季节性施工影响,项目收益实现,毛利增加。

  注2:各季度期间费用稳中有升

  单位:万元

  ■

  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优化绩效考核制度,并在2023年下半年颁布执行,有效地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人均效益。2023年下半年修订费用报销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招待费、差旅费等公司日常开支费用的报销范围、报销标准进行调整,在压缩公司费用支出的同时为公司创造了利润。

  注3:积极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促进债务和解,实现债务重组收益,增加公司利润。

  单位:万元

  ■

  注4:公司第二季度投资收益为3,684.66万元,其形成原因主要为公司通过司法途径取得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1.0402%的股权,该部分股权根据司法评估作价3,655.44万元,形成重组收益3,655.44万元。该事项相关交易背景详见问题二中第四点回复。

  注5:加强应收债权催收,应收账款催收小组通过诉讼、催款、资产抵偿等多种方式催收债权,增加公司利润。同时,公司于2023年9月、11月分别收到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的国家电力补贴款。上述款项的收回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净利润逐季度增加。

  (3)分业务(境外子公司请单列)补充披露前十名客户、供应商情况,包括客户和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所在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截至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是否为新增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1、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四家子公司前十名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香港卫安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合同日期为最新合同签订日期或者订单日期,部分客户合同一年一签,到期重新续签,导致上表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期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

  2、截至2023年底债权余额=2023年收入确认金额+2023年以前年度收入确认金额+已开票增值税税额-截至2023年底累计收款额,其中上表涉及的2024年期后收款金额是针对2023年底债权余额及2024年当期确认的债权金额的回款金额。

  3、香港卫安2023年收入未全额回款的两家客户目前正处于付款审批流程中。

  香港卫安前十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澳门卫安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同日期为最新合同签订日期或者订单日期,部分客户合同一年一签,到期重新续签,导致上表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期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

  澳门卫安前十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泰国卫安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同日期为最新合同签订日期或者订单日期,部分客户合同一年一签,到期重新续签,导致上表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期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

  泰国卫安前十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澳洲安保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同日期为最新合同签订日期或者订单日期,部分客户合同一年一签,到期重新续签,导致上表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期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

  澳洲安保前十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前十名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前十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境内安保智能产品制造业务前十名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前十名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前十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4、公司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安保系统集成、安保运营服务、安保智能产品制造、电力销售及货运代理等。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本公司安保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A.确定履约进度

  期末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履约进度,计算公式如下:

  合同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其中,合同预计总成本包括项目产品成本和材料成本、劳务费及其他费用。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已安装的产品成本和材料成本、劳务费及其他费用。

  B.计算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费用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金额确认合同收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按时点确认:安保系统集成类产品的销售包括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等配套服务,经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售收入。

  2)本公司安保运营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安保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人力安保服务、现金及贵重物品押运服务、工程设计服务、运维管理、技术支持等。人力安保服务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在服务期限内分期确认收入;现金及贵重物品押运服务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经客户确认服务频次后确认收入;工程设计服务、运维管理、技术支持等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经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3)本公司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光伏电站上网售电,于电网公司确认上网电量时按月确认售电收入。

  4)安保智能产品制造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于发货后经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5)本公司货运代理依据与客户确认对账单时点确认收入。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收入确认政策核算各业务收入,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4)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并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情况

  ■

  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可以看出,近两年毛利率持平,公司总体境外业务毛利率低于平均毛利率主要系澳洲业务的毛利率偏低,两年平均毛利率10.82%,澳洲业务收入占境外收入的50%所致;公司境外业务除澳洲业务毛利率略微下降之外,香港、澳门、泰国业务的毛利率较2022年均有所上升,逐渐恢复至正常经营水平。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国际出入境政策持续优化,港澳地区在2023年初正式实施通关政策,相较于2022年严格管控状态,各地政策积极促进经济回暖,为公司境外安保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次,公司通过转变经营策略,在巩固交通、政企等存量大客户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银行、商业零售等重点新客户以及中小客户群体的拓展,订单数量持续攀升,营业收入上涨;在维持原有员工规模的情况下,加强业务渗透,网点及服务量较同期大幅增加,人均贡献得到有效提升,在营业成本小幅度增长的同时,保证了业务利润持续增加,推动了业务毛利率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

  从可比公司和境外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地及细分业务来看,在各国出入境政策有序开放的大环境和经济回暖各行业需求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境外安保业务毛利率逐步向可比公司靠近。

  综上,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在政策支持与经济形势逐步好转的大环境下,结合公司自身累积的资质优势、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加速业务渗透,提升经营效益,为公司带来利润提升。

  2、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情况

  ■

  2023年,随着市场环境缓步复苏,公司前期未能开展的项目陆续恢复施工,有效节约了项目管理成本。公司重整成功后,市场信誉度增加,承接业务的可选择范围增加,项目订单也持续提升。同时管控放松后,安保系统集成项目施工逐步恢复,务工人员费用有所下降,进一步节省施工成本;另外公司内部加强成本管控,深度推行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推动了毛利提升,逐步恢复至市场同行业水平。

  3、智能制造业务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情况

  ■

  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两年毛利率对比有所上升,公司智能制造业务2023年比2022年略微下降。受宏观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复苏乏力,房地产整体情况从增量市场步入存量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涉及智慧物联产品及方案、监控及系统集成、智能家居系统等,公司与之适配度较高的是智慧物联产品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相关产品毛利率要较低。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向管理层了解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季度差异较大的原因,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的发展情况,并分析其及合理性;

  (3)与组成部分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其对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结论,了解组成部分会计师对应收账款、收入函证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函证结果,同时获取相关询证函并进行检查核对;

  (4)区别不同的业务类型,结合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检查相关合同的约定,评价中安科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执行分析性复核,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选取主要工程项目合同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合理;

  (7)对收入实施细节测试程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核对发票、销售合同、签收单及结算单、完工进度确认单等文件,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选取一定比例当期交易额、余额的客户和供应商,对其交易额和余额进行函证;

  (9)结合银行对账单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0)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名单;检查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查询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主要人员等信息,以核实是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11)查阅同行业2023年的经营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对比;

  (12)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执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13)复核中安科公司本期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核查结论:

  基于我们为中安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安科公司上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关于营业收入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中安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二、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37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3.57亿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25亿元,预付款项为1.23亿元,应收预付款金额较大。此外,公司2022年度完成破产重整,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中债务重组收益为6,122.8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受限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及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情况、主要构成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中占比较大的主要为临时替客户保管的现金,该项占比81.71%,该受限货币资金形成系公司境外现金押运业务临时替客户保管的现金。自香港卫安和澳门卫安从客户收集资金开始,已承担亲点、押运、缴存、分发等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同时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押运业务的过程中可以控制押运资金,且在完成押运服务对客户履行义务后享有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客户收集的资金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返还。因此受限货币资金中临时替客户保管多少现金,即将对应保管的现金视为受限。

  公司境外现金押运业务主要由卫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卫安”)和卫安(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卫安”)承担,香港卫安和澳门卫安作为港澳两地领先的现金押运业务(CIT(Cash inTransit))服务供应商,其主要业务是为大型金融机构、大型零售商及其他商业客户提供现金押运、贵重物品押运、现金收集及分流、机密文件押送以及贵重物品储存等服务。CIT业务包括现金收款及押运、ATM现金管理、硬币处理及供应,主要业务流程是(1)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安排路线、员工、车辆等资源;(2)按约定时间到客户指定的地点进行收取现金并密封包装处理,客户与公司交接时在托运单上确认押运信息及签字;(3)现场收取程序完毕后,将收取的现金运送至公司自有金库;(4)公司自有金库点算处理中心接收现金后,进行点算、分装等步骤,程序执行完毕形成现金报表;(5)将处理完毕的现金运送至银行,并根据客户要求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完成押运业务服务。业务流程图如下:

  因诉讼保全被冻结的款项占受限货币资金的比重为6.14%,主要形成原因系公司供应商诉讼纠纷被法院诉讼保全的冻结金额,截至2024年4月,公司通过调解的方式已解除账户资金受限653.33万元。

  ■

  保函保证金占受限货币资金的比重为5.79%,主要构成为公司实施的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医疗工艺与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I标及IV标等项目的保函保证金。

  监管户资金占受限货币资金的比重为5.50%,主要构成为公司实施的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智能化项目、桐泾路北延工程-监控工程TJL-JK标段、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快速路段)改建工程-隧道综合监控系统JK02标段等项目回款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对应项目采购成本资金支付所致。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受限货币资金的比重为0.53%,主要形成原因系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收取的保证金。

  重整账户银行存款占受限货币资金的比重为0.33%,主要形成原因系2022年11月公司管理人在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开设重整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吸收重整投资款、清偿各项债务以及支付各项重整费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为120.50万元。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用金主要系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开拓市场、经办业务等支取的借款;押金及保证金主要系公司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施工支付的履约保函/保证金、公司为拓展业务积极参与市场招标投标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支付的物业房租押金等;其他主要系公司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等个人缴交部分,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具有合理性及持续性。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往来款中其他应收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4,990.04万元是在公司收购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涉县中博瑞”)之前形成的往来款。2019年4月24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受理了涉县中博瑞母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次日指定了破产清算的管理人。2019年10月,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涉县中博瑞100%的股权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挂牌拍卖,公司委托深圳市浩霆电子有限公司参与拍卖,通过公开竞价成交,最终以最高价竞的该拍卖标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双方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予以确认,2019年12月23日涉县中博瑞100%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涉县中博瑞成为深圳市浩霆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年,涉县中博瑞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涉县中博瑞原母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是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孙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70%,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持股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30%,涉县中博瑞与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系关联方公司,上述对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系早期涉县中博瑞对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公司关联往来及交易形成,已在账面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第5问题第(2)小问的回复内容。

  其他应收中卫市美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宁夏亘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均为预付款,预付款账龄已超过三年以上,公司预计难以收回,转为其他应收款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其余为合作项目所形成。期末往来款除其他应收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4,990.04万元,是在公司收购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前形成的往来款外,其他往来款均为正常交易形成的往来款,内容性质真实,期末往来款存在合理。

  3、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12,347.90万元,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8,722.02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70.64%。

  A、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与上海信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弘”)签订了《销售合同》,采购高性能服务器而支付的预付款项,上海信弘是国内极少数具有上述高性能服务器的设备供应资质的供应商之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B、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与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华为产品购销合同》,按合同条款要求支付的预付款。

  4、本期债务重组收益6,122.82万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A、2015年12月1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与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曾用名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县瑞光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就陕县张茅乡20兆峰瓦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工程项目价款15,200万元,公司2017年基于陕县瑞光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及海润光伏存在破产清算的可能对剩余未收回债权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29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2破2号之十二民事裁定书,批准《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拟定重整计划如下:经评估机构评估,陕县瑞光公司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89,069,884元,(其中: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以租赁物评估价值人民币52,515,459元,中安消技术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评估价值36,554,425元),将国网租赁公司的租赁物评估价值与中安消技术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优先权评估价值之和作为一个整体,国网租赁公司以租赁物评估值投资和中安消技术以建设工程优先权债权评估值债权股的方式享有陕县瑞光公司100%的股权。中安消技术对陕县瑞光公司享有的股权比例如下:中安消技术所享有的股权比例41.0402%,形成重组收益3,655.44万元。

  B、公司与中安消技术于2015年10月签署《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与周德贤、杜凡丁关于收购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协议书》及《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与周德贤、杜凡丁关于收购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协议,收购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周德贤、杜凡丁100%股权,形成剩余债务情况如下:周德贤股权转让款1,291.5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814.18万元、杜凡丁股权转让款97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775.29万元,以上债务总额3,854.04万元。

  2023年7月,中安消技术、杜凡丁、周德贤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就杜凡丁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以及周德贤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以2023年5月31日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作价1,590.00万元抵偿以上应付款项,形成重组收益2,264.04万元。

  C、公司以所持有的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房产、宁波市灵桥广场药街房产和宁波市北仑新碶好旺角大厦房产以及渭南万达广场房产抵偿中安消技术债务,上述转让资产账面价值包含处置房产相关税金等855.81万元,形成重组收益187.93万元。

  会计师回复:

  针对货币资金,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库存现金实施监盘程序,非资产负债表日现金盘点倒扎至2023年12月31日,并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核查账面记载是否相符;

  (3)亲自前往银行打印主要银行账户2023年度的银行对账单,并与账面记载核实是否相符;

  (4)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所有银行账户(包括2023年度期间已销户账户)进行函证,核实银行存款余额、保证金、借款、担保、受限资金、票据等情况;

  (5)获取保函保证金明细表,检查开立保函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6)银行存款中,若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确定相关资金是否受限;

  (7)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已在财务报告中是否恰当披露,货币资金明细表分类是否正确。

  针对其他应收款的确认,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

  (3)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坏账计提政策,复核被审计单位账龄划分是否正确;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意图改变账款账龄的情况;

  (4)分析期初期末余额是否存在异常变动,是否有合理的原因解释;

  (5)逐项落实款项性质,评估被审计单位是否将应计入当期的费用在其他应收款挂账;

  (6)对于往来款项,了解债务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7)对其他应收账款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获取第三方证据,核查其他应收款项的准确性;

  (8)检查期后回款情况,检查期后是否存在大额冲回的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异常;

  (9)检查中安科公司其他应收款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是否适当,披露是否充分。

  针对预付账款的确认,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预付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

  (3)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抽查入库记录,查核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账款在预付款项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同时挂账的情况;

  (4)分析预付款项明细账余额,对于预付款项贷方余额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必要的建议进行重新分类调整;

  (5)对企业账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预付款项借贷方发生额的款项性质、与对应科目进行核对;

  (6)对大额预付账款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相关业务的发生是否必要,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况;

  (7)结合采购合同和期后回款事项,检查预付款项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

  (8)检查中安科公司预付账款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是否适当,披露是否充分。

  针对其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股权转让协议、和解协议、以房抵债等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原始资料,向中安科公司管理层了解债务重组的商业合理性;

  (3)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访谈,了解债务重组的相关情况;

  (4)检查并重新计算中安科公司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以确认收益是否准确、确认时点是否合理;

  (5)检查中安科公司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检查中安科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在财务报告中的列报是否适当,披露是否充分。

  核查结论:

  基于我们为中安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安科公司上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关于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债务重组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中安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三、公司已就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深圳科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松)、泰国卫安公司三项并购标的业绩补偿事宜,通过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发起了相关专项诉讼,要求控股股东中恒汇志及相关承诺方完成业绩补偿义务。目前,关于中安消技术和深圳科松两项标的诉讼已有判决结果。

  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关于中安消技术和深圳科松两项标的诉讼判决的执行情况及控股股东对相关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2)截至目前,关于泰国卫安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3)结合被诉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的实际资产状况和偿付能力,说明相关业绩补偿的可收回性,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说明下一步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公司回复:

  (一)控股股东对相关业绩承诺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未完成业绩补偿的项目主要包括2014年借壳上市公司时候收购中安消技术,2015年收购深圳科松,以及2016年收购泰国卫安。相关业绩承诺履行情况见下表:

  ■

  近年来,公司不仅持续通过定期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向控股股东中恒汇志、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发送督促函,督促其妥善解决所持股份涉及的质押冻结等相关事宜,尽快推进应补偿股份的赠送事宜和切实履行承诺事项,同时还积极推动业绩补偿专户相关股份追讨等事项,努力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关于向中恒汇志及应履行补偿义务主体提起专项诉讼

  自2023年以来,公司重点针对中安消技术、深圳科松、泰国卫安三项并购标的补偿事宜发起了相关专项诉讼,以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承诺方切实完成履约义务,目前已有两起诉讼已判决并进入执行立案阶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

  上述涉及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3项业绩补偿诉讼合计涉案本金金额13.45亿元,其中2项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已进行强制执行,涉及金额13.08亿元,占合计涉案本金金额的97.25%,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已对中恒汇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申请了查封冻结。另1项涉外案件诉讼程序尚在进行中,涉诉金额占合计涉案本金金额的2.75%。

  (三)中恒汇志无法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客观性

  中恒汇志作为一家专业投资公司,本身不从事业务经营。目前所投资的公司除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外,大部分处于停业状态,其余未停业的公司受到中恒汇志涉及的诉讼案件影响,银行账户均被冻结,经营受到了严重阻碍。

  资产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恒汇志的总资产为760,273.12万元,净资产为-77,422.29万元。

  诉讼方面,公司通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恒汇志已经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合计56起,涉及案件金额约73.81亿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恒汇志尚在诉讼阶段的被起诉案件合计70余起,涉及案件金额约131.80亿元。

  2023年2月24日,中恒汇志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宋楠楠向深圳中院申请中恒汇志破产重整【案号:(2023)粤03破申135号】。2023年3月28日,深圳中院组织了听证调查,中恒汇志已经于听证会后按照法院要求补充相关文件,案件目前正在审查中。2023年8月4日,债权人宋楠楠向广东省高院申请了破产上诉【案号:(2023)粤破终252号】,广东高院组织了听证调查,案件目前正在审查中。公司后续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若后续控股股东触及破产重整事项,公司将依法定程序及时、全额申报控股股东应履行对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债权,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

  因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 号)第十六条等规定,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截至目前,上述已被司法拍卖或司法划转的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440,93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0%。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所有股份均已被司法轮候冻结;中恒汇志所持有的437,766,42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28%,已被质押。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早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

  同时,中恒汇志当前面临的执行阶段的债务以及未来或有的债务合计金额超过200亿元(不含违约金、利息、罚息等),中恒汇志涉及诉讼案件的金额已经大于其净资产,其资产状况已不能实现相关债务清偿。

  根据中恒汇志经营、财务及涉诉情况,中恒汇志涉及诉讼案件的金额远大于其现有净资产,其目前存在着无法继续履行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可能性。若后续控股股东触及破产重整事项,公司将依法定程序及时、全额申报控股股东应履行对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债权,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今年还将加紧推进向控股股东中恒汇志及其关联方追讨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持续推动相关司法程序,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1、中恒汇志所持公司股份涉及诉讼情况

  以下诉讼股权纠纷案件,相关债权人主体享有对其质押股权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由于股权质押时点(主要为2015年1月-2016年10月),上市公司的股票均价在16元以上,上述股权质押融资的债务金额远远大于对应股权当前的市值,相关债权人在质押股份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后,依然有非常大的受偿缺口,预计中恒汇志对上述债权偿付完成后,不存在资金余量。

  ■

  2、中恒汇志诉讼导致股权冻结情况

  因中恒汇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其主要的资产,在上述纠纷案件中,主要的债权人均已申请查封、冻结了相应的上市公司股权。根据上述其他诉讼的查封冻结时间,即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其股权质押的债权人应享受优先偿付,其余非股权质押的债权将按照查封的情况按顺序进行分配,预计上述案件享受股权处置受偿的可能性非常低。

  ■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恒汇志所持公司股份被累计冻结/轮候冻结合计约54.81亿股。待执行法院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实际控制人涂国身、李志群的失信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根据全国执行信息网查询的信息,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涉及执行标的金额合计104.31亿元,共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条,被限制高消费48起;其配偶李志群涉及执行标的金额合计84.61亿元,共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条,被限制高消费41起。

  结合上述中恒汇志经营、财务及涉诉情况,其涉及执行案件以及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的债务金额远远大于其现有净资产,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且在执行的股权诉讼案件执行金额也远大于被质押股权的市值,中恒汇志存在无法继续向上市公司履行业绩补偿的可能性。

  同时公司后续仍将重点围绕业绩补偿专项诉讼、控股股东重整及其股份拍卖等相关事项进展,积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提出诉求诉请,全面主张自身权益,以督促控股股东履行应尽的业绩补偿义务,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四)中恒汇志履行不能不影响公司偿债及经营

  1、中恒汇志股份补偿未履行不影响公司偿债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1,526,979,008股股本,转增股份中的800,000,000股登记至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其余726,979,008股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和部分债权人证券账户。按照4.3元每股的转股价格,公司对应可用于清偿债务的偿债资源为31.22亿元,而公司实际确权需要清偿的债务为28.99亿元,尚未确权的债权合计金额约2.1亿元;即使尚未确权的债权金额全部确认,则需要股票清偿的资源约29.48亿元,上述公司预留的偿债资源足够清偿剩余尚未确权的债权。

  另外,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将中恒汇志1.76亿股股份补偿作为偿债资源,仅仅是考虑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并未实际将该1.76亿股股份作为未来需要作为债务清偿资源的组成部分。因此,控股股东的1.76亿股股份作为偿债资源并不实际影响公司债务的清偿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现金清偿总计2.41亿元,已完成股票偿付6.07亿股,累计清偿总计28.50亿元,已清偿债务占武汉中院裁定确认债权的98.31%。截至目前,公司也并未发生新增大额债权申报,公司“16中安消债”也顺利完成摘牌,公司债务清偿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后续,公司将依照《重整计划》继续推进剩余债务的清偿工作。

  2、中恒汇志业绩补偿未履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自公司及中恒汇志于2016年被立案调查以后,其团队基本从公司离职。2019年5月,中国证监会的预先告知书下发,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主要管理层均被行政处罚(包括市场禁入),中恒汇志管理人员已没有在公司任职的情形。2019年下半年,公司引进了新的管理团队,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发生变动,中恒汇志在公司经营决策层面的影响非常小。

  另外,因中恒汇志自身债务问题,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冻结或处于执行程序中,其履行业绩补偿的可能性非常小,公司对其业绩补偿股份的追索也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已充分考虑了控股股东不能清偿的可能性,在重整方案中已经充分预留了足够的偿债资源。

  如果其不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虽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资金损失,但不会对重整后续执行产生影响,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潜在风险。同时,公司经过几年来的风险化解工作,尤其是2022年度的司法重整工作,已经化解了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的债务风险。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可靠,资产状况健康优质,整体经营情况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因此,中恒汇志业绩承诺未履行不会对公司管理决策和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及未来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1、对已划入业绩补偿专户的补偿股份的追索措施

  2014年、2015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中恒汇志已将须补偿的48,691,587股股份托管于其在招商证券开立的专门账户,并由公司董事会进行监管。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将上述专门账户中的应补偿股份先行赠送给中安科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中安科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因中恒汇志自身诉讼事项,专门账户中的48,691,587股股份后被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冻结。

  为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9年2月就控股股东中恒汇志补偿股份权益纠纷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专门账户中48,691,587股股份的权利人为公司在册股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公司相关诉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则认定管辖权存在异议,撤销了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书。

  2019年,国金证券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案涉48,691,587股补偿股份,公司作为案外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公司的异议请求;公司作为案外人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后提起的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2022年11月,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提交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川民终95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不得执行专门账户中中恒汇志名下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48,691,587股,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后续,公司还将继续积极寻找其他救济途径,督促承诺方切实履行补偿义务。

  2、已通过司法途径对中恒汇志及应履行补偿义务主体提起专项诉讼

  自2023年以来,公司重点针对中安消技术、深圳科松、泰国卫安三项并购标的补偿事宜发起了相关专项诉讼,以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承诺方切实完成履约义务;三项业绩补偿诉讼合计涉案本金金额13.45亿元,目前已有两起诉讼已判决并进入执行立案阶段,法院已进行强制执行,涉及金额13.08亿元,占合计涉案本金金额的97.25%,公司已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对中恒汇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申请了查封冻结;另1项涉外案件诉讼程序尚在进行中,涉诉金额占合计涉案本金金额的2.75%。具体内容详见上文。

  3、督促中恒汇志、涂国身履行补偿义务的其他措施

  近年来,公司定期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向中恒汇志、涂国身发送督促函,督促其妥善解决所持股份涉及的质押、司法冻结等相关事宜,尽快推进应补偿股份的赠送事宜,完成现金补偿义务,切实履行重组承诺事项。

  4、公司拟采取的进一步追偿措施

  中恒汇志已被债权人向深圳中院申请破产重整,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如后续法院受理中恒汇志破产案件,公司将依法定程序及时申报债权,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同比下降6.44%,归母净利润为1,979.0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159.8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滑,扣非净利润仍出现亏损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恢复情况,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公司回复:

  (一)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

  公司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4亿元,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同比下降6.44%。主要由于公司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同比下降所致,2023年一季度智慧城市系统集成收入23,064.03万元,2024年一季度智慧城市系统集成收入为13,666.98万元,同比减少9,397.05万元。除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减少以外,境外安保综合运营服务合计收入同比增长4,239.06万元,增长超过10%。

  1、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

  2023年一季度,公司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大幅增长,主要因为自2022年12月后,国家防控措施放开,国内全面复工复产,客户及公司都抢抓施工及结算进度,因此在一季度,部分系统集成存量项目抓紧施工,工程进度加快;另一方面,由于2024年一季度的春节假期在2月上旬,且前两个月经历了两轮全国范围内的暴雪天气,工人假期延长及工期减少导致本季度工程结算金额减少。

  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营业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

  虽然2024年一季度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出现下滑,但公司截至2024年一季度公司的在手订单余额充足,可以有效保障公司2024年度相关业务收入。

  A、境内主要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在手订单余额

  截至2023年底,公司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子公司在手订单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底,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公司在手订单情况比较充裕,达到8.38亿元,该部分在手订单为2024年年度收入及业绩贡献提供了保障。

  B、境内主要子公司2024年一季度新签订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相关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自2022年以来大力推进智慧医疗业务发展战略,2023年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2024年一季度,新签订合同中70%来源于医院的智能化、净化项目,后续市场化的战略价值有望在下一年得到体现。

  2、境外安保综合服务业务增长的原因

  2024年一季度,公司境外安保综合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0%,主要得益于2023年下半年包括香港卫安及泰国卫安新签署的重大客户合同(详见本回复意见第一条)。2022年以来,受境外各子公司所在地的经济复苏影响,公司境外安保业务复苏强劲,连续三年保持营业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境外安保综合服务营业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

  公司高度重视境外业务的管理规范性和真实性,2023年度,境外业务统筹由董事长直属管理,加强了对境外业务管控力度。管理团队多次走访澳大利亚、泰国、香港及澳门等子公司所在地,并拜访主要客户;除继续强化财务管控外,上市公司管理层通过深度参与各子公司月度会议,加强实地沟通等方式强化日常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通过节约管理成本,提高了境外业务整体利润规模;其次,通过实地走访和客户拜访与子公司所在地的管理团队,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和信任关系;第三,积极支持各子公司本土管理团队各项经营决策,把握住了境外后疫情阶段的市场复苏机遇。

  (二)关于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出现亏损的问题

  1、公司历年一季度亏损的情形具有普遍性

  由于公司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受工程工期影响,境外安保综合服务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境内、境外业务在一季度都会受到新年假期和农历中国年的假期影响。一方面,按照行业惯例,国内城市系统集成在春节假期工人会提前放假,工程进度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但是相应的管理成本依然计提;另一方面境外安保综合服务受新年假期和春节假期(香港、澳门、泰国)影响较大,假期员工成本正常计提以及工作日减少两方面因素导致境外安保业务通常在一季度成本相对较高;根据公司历年的经营数据,历年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亏损的情形具有普遍性。

  公司2019-2024年间各年份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2024年一季度,公司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近5年的最好水平

  公司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1,159.83万元,若剔除股权激励费用669.86万元(公司于2023年开展股权激励计划,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需逐期进行摊销),则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489.97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797.71万元实际同比减亏38.58%,显著好于近5年同期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方面,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85.8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094万元大幅增长19,979.86万元。

  随着公司管理团队以盈利为核心,对经营战略及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目前公司毛利率已恢复正常水平,公司经营发展质量已得到明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后续将会继续改善。

  (三)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恢复情况

  1、司法重整大幅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022年12月,上市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工作,彻底化解了上市公司历史债务问题,上市公司国内业务有息债务降至零,资产负债率由135.93%降至66.16%;2023年度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至59.59%,公司资产结构大幅优化。其次,公司通过在司法重整程序中引入重整投资资金,在大幅化解上市公司母公司债务的同时,有效地改善了公司现金流情况,也帮助各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改善了财务结构,进而有助于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在商业谈判中获得有利地位,提升议价能力;再次,司法重整帮助公司完成了一定范围内的信用修复,有利于增强公司员工内部凝聚力,提升客户及供应商的信任度,公司员工总数在2023年年底回升至11,812人。虽然公司仍无法通过外部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但公司依然凭借良好的经营韧性和信用修复实现了各项业务收入的突破,并自2019年以来首次实现了扣非后净利润为正的经营成果,极大提升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主要财务指标逐年攀升,经营情况持续修复

  近年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逐年攀升,整体经营情况持续修复。2023年度,受益于公司境外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和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的同步发力,公司经营情况明显好转,实现营业收入28.58亿元,同比增长12.43%。净利润顺利实现扭亏为盈,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007.77万元,同比增长12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3.71万元,同比增长101.39%。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76亿元,同比增长151.34%;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稳步增长,达到15.89亿元。此外,公司资产结构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率已下降至59.59%,同比下降11.03%,为后续成长争取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公司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3、各项主营业务持续向好,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2023年,公司业务主要聚焦于安保综合运营、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和智能制造三大板块,从各板块整体来看,营收及毛利指标均整体呈稳步上涨趋势。

  公司2021-2023年度营收及毛利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促进下,利用自身累积的资质优势、先进的技术和经验,积极拓展市场占有率,向专向精向下延伸,公司主要业务安保系统集成和安保运营服务营业收入逐年增长,如图一所示;毛利如图二所示:

  ■

  4、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好转,自主造血能力继续增强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71.60万元,现金流得到有效改善,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输送血液。期间,公司通过优化完善催收政策和激励制度,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对到期的应收债权,通过催收、诉讼等多种途径回收,2023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0,298.41万元。同时,加强资金支付审批,对项目的采购成本资金支付与项目回款相互稽核,严格把控资金收付。2023年其他往来款项的支付为10,956.34万元,比2022年减少支出4,440.52万元。2024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85.86万元,较2023年一季度的-6,094万元大幅增长19,979.86万元。

  2023年以来,公司一方面继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回款考核和新业务的收款风控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大幅提高了公司经营周转的效率,自主造血能力持续增强。

  5、司法重整的债务清偿基本进入收尾阶段,公司无大额新增债权申报

  公司与管理人严格执行《重整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申报的债权人数为7,832户,总金额为44.89亿元。经武汉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人数为7,518户,总金额为28.9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现金清偿工作的债权人数为7,507户,合计已清偿债务28.50亿元,已清偿债务占武汉中院裁定确认债权的98.31%。

  “16中安消”债券方面,上市公司将已申报债权的债券持有人通过现金、债转股、留债方式进行清偿,相关债权债务已依法妥善安排。剩余未申报债权的债券数量为22.57万张,占16中安消债券发行数量的2.05%。公司剩余债券的兑付清偿工作将依照《重整计划》继续执行。公司“16中安消”债券已于10月23日完成摘牌。

  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出具上市公司司法重整执行完毕的《裁定书》,除部分前期因尚未判决的中小股民诉讼的案件外,上市公司及管理人未收到其他新增的债权申报。上述新增的中小股民诉讼的债权金额已在上市公司2022年度的《重整计划》中足额计提偿债资源,其中包括前期所有在诉讼有效期内的所有诉讼案件(包含尚未判决)。中小股民诉讼案件中最大的一笔为国金证券诉中安科虚假陈述案,索赔金额8,134.84万元,2024年4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沪民终591号,二审驳回国金证券上诉请求,公司无需赔付国金证券的投资损失。公司不存在未计提或者其他潜在的大额或有债务的风险。

  6、夯实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发展基础,稳步推进新质生产力赋能

  公司深耕20多年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就是围绕各种应用场景解决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的市场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随着,人工智能浪潮的大趋势,人工智能已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抓手,其在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化的广泛需求下,人工智能技术在各种行业的垂直应用场景将是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化的重要方向。公司锚定人工智能浪潮的大趋势,寻求与国内人工智能领域顶级科研团队开展联合创新,推动产品和服务体系提质增效,以科技赋能公司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综上,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近年来的恢复改善主要包括:首先,在经历司法重整后,公司整体债务风险彻底化解,资产结构大幅改善,资产负债率也降低至60%以下;其次,公司各项经营数据稳中有升,盈利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各项业务收入的毛利情况均在好转;第三,伴随境内、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恢复,以境外业务为代表的各项主营业务收入均有稳定增长,盈利能力稳中有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也出现大幅好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了大幅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过去几年,已经得到有效恢复,持续经营能力不断增强。

  (四)公司目前有关风险情况概述

  综上所述,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已得到充分恢复并得到有效提升,未来公司发展可能还会面临市场风险、其他风险警示、技术风险等因素,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相应措施努力消除相关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上述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相关具体应对措施,均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相关临时公告进行了充分提示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