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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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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3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3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2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2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3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3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2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2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

  (6)回购股份的数量:基于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测算,对应测算回购股份为2,611,818股至4,897,15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0.44%、0.82%。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基于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测算,对应测算回购股份为2,611,818股至4,897,159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0.44%、0.82%。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公司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897,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1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664,737.53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67,563.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4,598.1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2.68%,2023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44.15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以2023年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总资产的0.9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4%,占比均较小。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6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6月3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4、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或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5、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阮鸿献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6、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阮鸿献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及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上述回购事项需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经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了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回购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2、《回购股份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2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药品安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对药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若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自公司成立以来,对所有销售药品质量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进货管理程序》、《商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评审管理办法》、《三级质量管理办法》、《质检抽(送)样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所销售产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但公司在对所采购药品进行质检时,因无法实现全检,故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安全的风险。

  (二)门店租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门店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3年或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该风险。首先,公司拟定了关于门店拆除、搬迁的相关制度、流程,如有门店拆除、搬迁,其店内的资产、商品等物资将会在较短时间内按流程完成退库或店间调拨,从而避免或减小了因门店拆除、搬迁所带来的经营损失;其次,公司目前下属的零售连锁门店已形成了棋盘化的网络布局,能够有效实现门店间的相互支持和支撑。棋盘化的网络布局,使得节点上单一门店对整个网络体系的重要性降低,对于部分节点上门店的搬迁、拆除,公司可以选择其它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经营网络,确保经营网络的安全和效率。上述措施都可以有效降低因门店被迫拆除、搬迁而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持续受到国家政策的规范及影响。随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标准逐年提升,对于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同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内部管理提质,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国家颁布多项政策推动新医改实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4+7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按趋势将会持续推进各项新医改政策。各项新医改政策体系由于涉及面较广,具体执行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逐步形成,这些企业可借助其资金、品牌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壮大,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加剧。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新开+收购”并重的方式,加快门店网络扩张;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和扩大区域竞争优势。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发展规划,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一心堂”)拟以不超过1,630万元收购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芝林”)持有的2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其中不超过1,36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7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07-28

  经营期限:2016-07-28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轻纺工业园4号标准厂房第一层

  法定代表人:黄益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23MA5KDE1MXB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黄益镇100%持股广西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广西一心堂拟收购的宝芝林直营门店合计29个,门店分布于广西省来宾市,店均面积约为88.29平方米。具体如下:

  ■

  四、资金来源

  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定价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评估并出具《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广西宝芝林29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099号),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初步确定交易价格。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确定广西一心堂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630万元人民币购买宝芝林29家药店资产及存货。其中不超过1,36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7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宝芝林门店,将为公司加强巩固广西市场,扩大公司覆盖范围,综合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2、本次交易使用现金购买,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为资产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预计标的门店最近12个月增加营业收入为2,530.15万元,预计增加净利润104.08万元。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广西宝芝林29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

  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药品安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对药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若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自公司成立以来,对所有销售药品质量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进货管理程序》、《商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评审管理办法》、《三级质量管理办法》、《质检抽(送)样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所销售产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但公司在对所采购药品进行质检时,因无法实现全检,故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安全的风险。

  (二)门店租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门店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3年或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该风险。首先,公司拟定了关于门店拆除、搬迁的相关制度、流程,如有门店拆除、搬迁,其店内的资产、商品等物资将会在较短时间内按流程完成退库或店间调拨,从而避免或减小了因门店拆除、搬迁所带来的经营损失;其次,公司目前下属的零售连锁门店已形成了棋盘化的网络布局,能够有效实现门店间的相互支持和支撑。棋盘化的网络布局,使得节点上单一门店对整个网络体系的重要性降低,对于部分节点上门店的搬迁、拆除,公司可以选择其它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经营网络,确保经营网络的安全和效率。上述措施都可以有效降低因门店被迫拆除、搬迁而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持续受到国家政策的规范及影响。随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标准逐年提升,对于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同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内部管理提质,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国家颁布多项政策推动新医改实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4+7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按趋势将会持续推进各项新医改政策。各项新医改政策体系由于涉及面较广,具体执行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逐步形成,这些企业可借助其资金、品牌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壮大,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加剧。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新开+收购”并重的方式,加快门店网络扩张;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和扩大区域竞争优势。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发展规划,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一心堂”)拟以不超过2,020万元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百济大药房”)持有的15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其中不超过1,75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7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8-06-26

  经营期限:2018-06-26至2038-06-25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桃南东路204号

  法定代表人:冯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302MA0K4FU417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住房租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纸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山西一心堂拟收购的阳泉百济大药房直营门店合计15个,门店分布于山西省阳泉市,店均面积约为137.20平方米。具体如下:

  ■

  四、资金来源

  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定价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评估并出具《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的15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100号),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初步确定交易价格。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确定山西一心堂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020万元人民币购买阳泉百济大药房15家药店资产及存货。其中不超过1,75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27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门店,将为公司加强巩固山西市场,扩大公司覆盖范围,综合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2、本次交易使用现金购买,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为资产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预计标的门店最近12个月增加营业收入为2,719.93万元,预计增加净利润171.77万元。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阳泉百济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的15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3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药品安全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流通行业对药品安全的要求非常高,若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自公司成立以来,对所有销售药品质量均进行严格的把关,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药品进货管理程序》、《商品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评审管理办法》、《三级质量管理办法》、《质检抽(送)样管理办法》、《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所销售产品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但公司在对所采购药品进行质检时,因无法实现全检,故在经营中仍存在药品安全的风险。

  (二)门店租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门店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3年或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药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为此,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该风险。首先,公司拟定了关于门店拆除、搬迁的相关制度、流程,如有门店拆除、搬迁,其店内的资产、商品等物资将会在较短时间内按流程完成退库或店间调拨,从而避免或减小了因门店拆除、搬迁所带来的经营损失;其次,公司目前下属的零售连锁门店已形成了棋盘化的网络布局,能够有效实现门店间的相互支持和支撑。棋盘化的网络布局,使得节点上单一门店对整个网络体系的重要性降低,对于部分节点上门店的搬迁、拆除,公司可以选择其它节点,及时补充完善经营网络,确保经营网络的安全和效率。上述措施都可以有效降低因门店被迫拆除、搬迁而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行业管理政策变化风险

  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持续受到国家政策的规范及影响。随着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管理标准逐年提升,对于企业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的同时,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和内部管理提质,则有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此外,国家颁布多项政策推动新医改实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两票制”、“4+7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系列政策,按趋势将会持续推进各项新医改政策。各项新医改政策体系由于涉及面较广,具体执行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准则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政策变化,调整业务和管理模式,通过提升内部规范治理,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一些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逐步形成,这些企业可借助其资金、品牌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发展壮大,零售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水平持续提升、药品零差率政策推广、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加之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购物方式为主的消费群体正在逐步形成,市场竞争加剧。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新开+收购”并重的方式,加快门店网络扩张;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创新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和扩大区域竞争优势。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业务定位及发展规划,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一心堂”)拟以不超过4,010万元收购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康”)持有的39家药店资产及其存货,其中不超过3,88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13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03-11

  经营期限:2015-03-11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长生路2号

  法定代表人:罗昭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331665517Y

  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罗昭阳100%持股重庆市万家康医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零售:药品、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以上项目按相关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从事医疗诊治服务(以上项目均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销售:日用品、化妆品、百货、消毒用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重庆一心堂拟收购的万家康直营门店合计39个,门店分布于重庆市綦江区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店均面积约为154.16平方米。具体如下:

  ■

  四、资金来源

  该项购买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定价依据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评估并出具《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綦江万家康39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A027号),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初步确定交易价格。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确定重庆一心堂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4,010万元人民币购买万家康39家药店资产及存货。其中不超过3,880万元用于支付门店转让费及购买其附属资产(不含存货),不超过130万元用于购买门店库存商品(所属实物资产及存货部分根据双方实际盘点结算)。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万家康门店,将为公司加强巩固重庆市场,扩大公司覆盖范围,综合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2、本次交易使用现金购买,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为资产收购,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预计标的门店最近12个月增加营业收入为4,637.18万元,预计增加净利润473.43万元。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的綦江万家康39家药店网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一心堂”)进行增资,并同意河南一心堂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河南一心堂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对河南一心堂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一心堂的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至10,5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2、住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109号

  3、法定代表人:阮国松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职业中介活动;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诊所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700万元对河南一心堂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河南一心堂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经查询,河南一心堂、河南一心堂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8,7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便利”)进行增资,并同意一心便利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一心便利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对一心便利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心便利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6,3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第三城映象欣城(国际银座)小区C-S7栋115、116号

  3、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4、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烟草制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包装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销售;家政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一心便利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一心便利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经查询,一心便利、一心便利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并同意一心堂健康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一心堂健康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心堂健康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7,400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昆明科技创新园B01-98(经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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