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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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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7.77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13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4,772,4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858,31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13,914,144股。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

  截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858,316股增至1,056,603股,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56,703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13,715,757股。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0.2304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登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7.77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故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3,715,757×0.23040)÷114,772,460≈0.22828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8.00-0.22828)÷(1+0)≈67.7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7.77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75,579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8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7.77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37,790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42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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