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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2.1396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量为550万股,约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1,624.448万股的0.8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49.5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61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6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基数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对标企业指Gartner公布的相应年度全球半导体设备厂商销售额排名前五位的公司(如果Gartner未公布或未及时公布,可采用其他权威机构数据);

  3.对标企业算数平均增长率=各对标企业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2022年度的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同中微公司各考核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算法)之和除以五;

  4.如对标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日在1-9月内或对标企业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在中微公司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议案的前一日尚未披露,则选取对标企业已披露的最近四个季度财务数据(含考核年度内各季度)之和作为考核年度数据用于比较。如对标企业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日在10-12月且对标企业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在中微公司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议案的前一日已披露,则将对标企业考核年度的年度报告数据视为考核年度数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目标管理(MBO)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139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因此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298名激励对象归属132.139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6月12日。

  (二)归属数量:132.1396万股。

  (三)归属人数:1,298人。

  (四)授予价格:人民币49.5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29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2.139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实施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4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志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149.8元/股调整为149.5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49.8元/股调整为49.5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49.8元/股调整为49.5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相应由76.1元/股调整为75.8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6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6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2623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623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2.139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29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Chen,Shimin(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6)。

  4、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6、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0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9、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Chen,Shimin(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敏博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4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2024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49.8-0.3=149.5元/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9.8-0.3=49.5元/股。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9.8-0.3=49.5元/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76.1-0.3=75.8元/股。

  六、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6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63名激励对象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2623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623万股。

  七、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八、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实施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对2020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298名激励对象归属132.139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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