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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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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8,133,3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291,07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7,842,26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兵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小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姝雯、李璊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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