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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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13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关于南方招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安排的公告
南方招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每年开放一次,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5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决定调整本基金本次开放期,2024年6月12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4年6月13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本次开放期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其他具体事项详见2024年5月23日发布的《南方招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关于南方中债0-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提前结束募集的
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2024年5月11日证监许可〔2024〕776号文注册,南方中债0-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21565;C类基金代码:021566)已于2024年6月3日开始募集。
截至2024年6月12日,本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总规模已接近募集规模上限(募集规模上限为6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根据《南方中债0-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债0-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4年6月12日,并自2024年6月13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募集。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招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4年06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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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4年06月1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招商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网银和网点柜台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或申购开放期基金产品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网址:http://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