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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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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隹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隹正”)履行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隹正持有公司股份12,422,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上海隹正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75,2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60%,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9月11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4年6月11日收到股东上海隹正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隹正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1,789,823股,减持比例0.72%。

  (三)本次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注:

  1、上海隹正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所列示的所有数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上海隹正实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已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次权益变动系实施该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隹正尚未实施完成该减持计划。

  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友医疗

  股票代码:688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隹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3幢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荣路385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4年6月11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备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尘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俞志祥先生。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股份增减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

  序。

  2、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上海隹正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75,2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60%,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9月11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截至2024年6月11日,上述减持计划项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165,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22,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三友医疗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友医疗无限售流通股14,212,500股,占三友医疗股本总额的5.72%。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友医疗12,422,677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三友医疗股本总额的5.00%。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所持三友医疗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三友医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023年12月14日,上海隹正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1,189,900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上海隹正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344,600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股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大宗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3、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上海隹正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624,4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隹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俞志祥(签字):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尘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隹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上海尘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俞志祥(签字):

  日期: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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