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公司纵横·北交所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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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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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监管安排 实招硬招频出
北交所立体式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 本报记者 吴科任

  随着新型信息技术广泛运用,程序化交易已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起草《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自6月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夯实制度基础,严格履行职责,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监管,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北交所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差异化收费制度,并适时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 本报记者 吴科任

  细化完善监管措施

  为落实《证券法》要求,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北交所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建设持续稳步推进。2023年9月,北交所发布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建立起北交所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今年5月,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本次为推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北交所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研究形成《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出不少实招、硬招。报告管理方面,规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变更报告等要求,以及会员对客户的报告管理职责等内容。

  交易行为管理方面,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

  信息系统管理方面,细化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的具体要求及测试要求,对会员回报监测、交易单元管理等作出规定。

  高频交易管理方面,明确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不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适用程序化交易的一般管理要求。具体差异化收费标准将另行规定。

  监督检查方面,规定北交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相关主体,北交所可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14日。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将认真做好反馈意见的收集、梳理和吸纳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后正式发布。

  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表示,《实施细则》总体立足于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这个最大国情市情,旨在因势利导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这些安排有利于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更好发挥程序化交易在市场价格发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多举措提升公平性

  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程序化交易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交易速度优势,客观上会带来“不公平”。我国市场有2.25亿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数量占比超过99%,更加需要加强量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公平。

  金长川资本董事长刘平安表示,《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规定》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相对普通投资者的优势,体现维护市场公平的监管导向。

  一是提高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针对性。现行公开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主要针对单一账户、单一股票的交易行为,对程序化交易存在一定不适应。《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提升交易监控指标的针对性,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同时,相关监控指标聚焦高频交易行为等“关键少数”,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资者对监控将“无感”。二是提高量化交易成本。参照国际监管实践,对过度占用系统资源的高频交易等行为,将收取更多费用,实行差异化收费。三是公平分配交易资源。要求证券公司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这有利于督促证券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保障不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平。

  高频交易具有短时间内申报、撤单,日内申报、撤单笔数巨大的特征。尤其是高频量化交易,全程没有人工干预,对于交易所系统安全和市场秩序的潜在影响相较于普通程序化交易更加突出。从海外程序化交易监管经验看,普遍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加收费用、禁止过快指令等方式从严管理。

  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实施细则》结合高频交易特点和潜在风险,借鉴海外经验,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在高频交易的判断标准和差异化监管安排上为市场提供明确指引,目的在于一定程度上削弱高频交易在技术、信息和速度等方面的过度优势,管控消极影响,让各类投资者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博弈,维护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并非禁止高频交易。

  理性看待量化交易

  程序化交易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产物。从全球资本市场看,程序化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一些海外成熟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占比超过50%,美国甚至达到70%。

  我国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起步晚,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在股票市场的交易占比在30%左右,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的重要力量。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境内证券市场报告的程序化交易账户数为11.9万个,其中符合程序化交易筛选标准的账户有2.5万个,持仓规模达3.6万亿元,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5.4%。

  整体来看,境内程序化交易发展呈现五个主要特点:一是交易占比持续提升。二是量化私募、外资、券商自营是主要使用者。三是交易活跃度、交易覆盖面保持较高水平。四是行业集中度高,“头部效应”明显。五是交易模型因子多、迭代快。

  从程序化交易的影响看,一方面,程序化交易在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程序化交易在一些特定时点存在策略共振、交易趋同等问题,加大了市场波动;同时,因其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引发有关其不公平性的质疑。

  指南基金董事长王军国表示,要理性、正确看待程序化交易,不能“一刀切”全面禁止。同时,不能任由其随意发展,不受约束和管控。希望从“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角度,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合规交易,发挥其积极作用,管控好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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