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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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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与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多利传动”、“标的公司”)的股东关向上、李泽民、戈贻怀以及摩多利传动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818号《关于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的确认,现就2023年度摩多利传动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购摩多利传动65%股权的基本情况

  1、2024年2月19日,公司与摩多利传动的股东关向上、李泽民、戈贻怀以及摩多利传动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摩多利传动65%的股权。摩多利传动总体估值3.15亿元(根据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6014号评估报告协商确定),受限于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与补偿的约定,交易对价暂定为人民币204,750,000.0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6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3月28日,摩多利传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为摩多利传动的控股股东,持有摩多利传动65%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65%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摩多利传动的股东关向上、李泽民、戈贻怀(以下简称“转让方”)以及摩多利传动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设置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期共3年,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三个连续会计年度;转让方向公司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100万元、4,400万元、7,200万元。如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预期,则应相应减少交易对价。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摩多利智能传动(江苏)有限公司6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3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摩多利传动实现净利润为2,248.1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6.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197.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2023年度净利润为2,059.35万元。摩多利传动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为98.06%。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司第1年应支付款项=[2.0475亿元*(标的公司实际完成的第1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转让方承诺的第1年扣非归母净利润)-1.0475亿元]/3。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报告》所确定的审计数据,第1年公司应支付给转让方的款项总额=[2.0475亿元*(2,059.35万元/2,100万元)-1.0475亿元]/3=3,201.2208万元。公司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支付上述款项。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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