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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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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普惠保险
纳入险企经营绩效考核
●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 本报记者 赵白执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月6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表示,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并对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提出要求,包括要求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等。

  坚持惠民利民

  《指导意见》明确了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覆盖,提升保险服务的可及性;二是坚持惠民利民,提升保险服务的可负担性;三是坚持公平诚信,提升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四是坚持稳健运行,提升保险经营的可持续性。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普惠保险出台的专门文件,将之前党和政府对普惠保险业务重要性的整体强调全面细化为对产品种类、保障人群、服务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为我国普惠保险的发展搭建起较为完整的政策框架。”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博士、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周玲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周玲表示,《指导意见》为普惠保险的运营设定了较为清晰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强调加强普惠保险监管。运营规范涵盖普惠保险的产品、风险控制、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可以较好确保普惠保险业务的稳健经营与保护普惠保险消费者利益;(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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