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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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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用政策及付款安排

  2021-2023年,公司的收款结构以票据形式为主,采用票到1-3个月后,客户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结算模式。

  经检索公开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信用政策公开披露信息如下:

  ■

  由上表,同行业公司普遍采用“账期+承兑汇票”的销售结算模式,公司的销售结算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的收款结构以票据为主,符合胶膜及其他主要光伏辅材的行业特性及行业惯例。

  付款安排方面,由于胶膜行业上游供应商属于大型化工原料厂商,议价能力较强。2021-2023年,公司对于主要供应商中的境内供应商,采用支付现款或银票的付款方式款到发货;对于主要供应商中的境外供应商,采用美元现款或开具信用证的方式支付货款后款到发货。

  由于胶膜行业面向上下游的信用政策存在差异,行业具有营运资金占用规模较大的特征,是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2、票据贴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和信用等级一般银行。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大型商业银行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当公司将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进行贴现时,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承兑银行拒绝付款,公司由此被追索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公司在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贴现时终止确认。

  针对该等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公司将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分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在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列报。

  公司将上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划分为其他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当公司将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时,该等票据存在因承兑人到期拒绝付款公司被追索的可能,无法认为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因此,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由企业、财务公司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时不终止确认,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针对该等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公司将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分类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

  2021-2023年,公司计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中的票据贴现金额分别为11,333.69万元、160,374.20万元及154,918.17万元。该等票据贴现金额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收款相关,实质属于经营性现金流入,分类计入筹资性现金流客观上减少了经营性现金流。模拟将各年度计入筹资性现金流入的票据贴现款还原至经营性现金流入,则2021-2023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2023年度公司主动进行规模控制,通过主动管理库存、优化应收账款、提升运营效率等方法,全年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较上一年度明显改善,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缓解。

  (二)上市以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收入、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2021-2023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2023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4,386.61万元、340,177.20万元及382,492.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64%、64.10%及78.51%,收现比呈上升趋势。公司客户主要为龙头光伏组件厂商,其有使用票据结算的习惯,销售业务占用资金相对较大且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导致在公司收入规模快速扩张的2021-2022年度,销售收现比相对较低。2023年度,公司控制业务规模,加强销售管理,回款金额较2022年度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收入规模的减少,回款周期压力减小,销售收现比有较大幅度好转。

  2021-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将期初已贴现未到期B类银票当期到期不影响现流的金额纳入范围,导致2023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金额为负值,即将2022年已贴现期末未到期的B类票据2023年到期的金额在间接法调整2023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时予以考虑。

  由上表,2021-202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2021-2022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采购及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应收款项、应付款项规模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为应对产销规模的持续增长,存货规模大幅增加,存货金额呈增长趋势。2023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存货等资金占用科目余额均呈减少趋势,考虑票据贴现自筹资性现金流入还原至经营性现金流入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大于当期净利润。

  (三)近三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197.28万元、-291,500.28万元及-106,818.16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

  1、随着上市以来生产经营规模迅速增长,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规模大幅增加。报告期各期,EVA/POE树脂采购金额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例均在80%以上,由于上游付款周期较短,对于树脂等大宗原料供应商通常需要款到发货,特别是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EVA粒子价格明显偏高,采购数量及价格均大幅上升,导致2021-2022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2023年度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下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有所减少。

  2、公司下游主要为龙头光伏组件厂商,大客户相对集中且账期普遍较长。公司对下游龙头组件厂商的销售结算政策一般为票到1-3个月后,客户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由于票据期限一般为6个月,因此公司收现回款周期一般在7-9个月以上,回款周期较长。2021-2022年度公司收入规模快速扩张,应收款项的规模相应增长,受大客户账期较长因素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均低于采购付现金额增幅。2023年度公司收入规模略有下降,同时加强销售管理,销售收款情况较2022年度有所好转。

  3、从下游客户的回款形式来看,票据回款比例较高,因此公司销售回款周期受票据期限影响较大。公司在收到票据类回款后(包括票据、国内信用证、E信通),主要去向包括背书转让用于支付供应商设备款、货款,贴现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到期兑付。根据会计准则,当公司将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时,取得的现金流入在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模拟将其还原至经营性现金流后,202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48,100.01万元,较以前年度有明显好转。

  (四)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原因

  2021-2023年,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可比公司经营规模均随之扩张,胶膜行业面对客户及供应商的信用政策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普遍紧张。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2021-2022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负值较大并低于可比公司,2023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有明显好转,剔除票据分类影响后高于可比公司。

  2021-2022年度,可比上市公司中,赛伍技术、天洋新材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均为负值,2022年度鹿山新材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负值较大,此外福斯特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亦为负值。2022年前三季度,福斯特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7,628.58万元,根据其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其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转正,主要系当期福斯特在结算部分货款时,为了加快回笼资金而修改合同条款,给予了客户现金折扣。2022年度,赛伍技术经营性现金流负值较小,根据其年度报告披露,主要系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管理与考核所致,同时其年报附注披露,其当期应收账款以现金折扣方式提前收回金额为27,232.98万元。

  2021-2022年度,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负值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胶膜业务占比均高于可比公司,胶膜行业经营模式导致营运资金占用较大

  2021-2023年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胶膜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

  由于光伏胶膜行业下游客户为光伏组件厂商,大客户相对集中且账期普遍较长;而上游主要为大宗原材料厂商,上游付款条件较为严格。因此近年来胶膜行业企业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同时面临着营运资金缺口大幅增加的行业现状。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胶膜业务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胶膜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公司收入增速较高的同时,胶膜业务的经营模式也导致公司营运资金相对短缺,经营性现金流缺口更大。2021-2022年度在业务高速扩张时期,公司胶膜业务收入占比高于可比公司,是经营现金流负值较大的重要原因。

  2、公司2020-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可比公司

  2021-2023年,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情况如下:

  ■

  由上表,2021-2022年度,在胶膜业务扩张阶段,公司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1月,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34,690.64万元,完成上市后公司营运资金得到有效补充,得以进一步扩张产销规模。在此背景下,公司与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等全球前四大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主要客户的收入快速增长,实现收入的持续大幅增长。在此背景下,公司胶膜业务所需占用的营运资金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负值较大。

  3、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受到大客户账期较长影响更大所致

  2021-2023年度,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对比情况如下:

  ■

  由上表,公司基于控制信用风险、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等因素,优先选择向光伏行业龙头组件企业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与此同时,由于下游大客户议价能力普遍较强,公司受到大客户账期较长的影响也相对更大,由此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4、票据贴现分类因素的影响

  此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将除“6+9”银行以外的应收票据进行贴现时,相应现金流入根据会计准则并基于审慎性原则计入筹资性现金流“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1-2023年度,该分类影响金额分别为11,333.69万元、160,374.20万元及154,918.17万元,前述分类原则也使得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负值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大。

  综上,2021-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原因。

  二、结合现有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流、营运资金需求、融资能力、偿债安排等,说明现金流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是否存在较高流动性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披露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现金流状况的措施

  货币资金方面,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为37,482.1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0,014.87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变现性良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同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入金额108,395.46万元计算,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能够满足至少1个月以上的资金需求。

  经营性现金流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8,053.26万元,将计入筹资性现金流入的票据贴现金额46,707.21万元还原至经营性现金流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8,653.95万元,目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正常。

  营运资金需求方面,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在内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为314,568.53万元;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在内的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为31,636.68万元,以此测算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营运资金占用额为282,931.85万元,相较于2022年末、2023年末的营运资金占用额406,580.21万元、286,161.59万元,公司当期营运资金占用需求持续减小,并可以及时通过票据背书、贴现等方式降低资金占用、补充现金流,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有所改善。

  融资能力方面,近年来公司与各大银行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各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超过350,000.00万元,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能够应对生产经营中的突发现金需求。

  偿债安排方面,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33,024.24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26,572.80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57,353.83万元。公司在手现金较为充裕,票据变现能力较强,均可用于偿付短期借款,能够覆盖公司短期负债余额;同时,公司与多家银行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目前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同时公司可以及时将从客户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予以贴现以补充偿债资金需求,因此当期公司的资金情况能够满足长短期偿债安排。

  综上,公司的现金流情况能够满足当前日常经营需求,不存在较高流动性风险。

  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推进的改善现金流状况的具体措施包括:①加强销售信用管理能力,通过销售人员日常监测及客户持续沟通,控制逾期应收款项规模,降低回款风险;②加强对应收账款、存货规模的控制,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降低营运资金总需求;③提高供应商体系管理水平,通过引入新的原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等方式,完善现有采购端信用政策,减少资金占用规模。

  公司改善现金流状况的措施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中补充披露。

  此外,针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所属行业资金需求较大的客观情况,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对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营运资金不足风险进行充分说明及披露。

  三、列示上市以来主要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包括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内容、交易对方(如有)、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发生时间、支付安排及付款时间、期末余额、截至目前投资项目进展、累计收益、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具体情况等

  2021-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21-2023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349.02万元、14,340.96万元及23,015.71万元,主要系公司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支出。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生产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此外,2023年度公司投资性现金流出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平湖基地厂房购置款金额较大所致,平湖厂房购置款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目前平湖及越南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正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与募投项目主要供应商、平湖厂房购置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募投项目合计投入金额大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使用票据背书的影响。公司客户具有使用汇票支付货款的商业惯例,而公司将收取的票据背书时不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中。根据公司内部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工程及设备款时不涉及现金流出,抵减了用于支付工程及设备款的现金,从而减少了“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

  (二)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1-2023年,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0万元、3,300.00万元及15,583.85万元,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购买的前述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特点,公司与该等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1-2023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0万元、219.22万元及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2年6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度部分投资者转股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缴纳50万元保证金。

  2022年度,公司支付投资损失款169.22万元,系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协议,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交易头寸损失。公司境外采购、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通过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该等交易发生前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四、结合主要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说明投资收益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匹配,说明连续多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投资回收风险

  (一)结合主要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说明投资收益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匹配

  由上可知,2021-2023年度,公司的投资性现金流出主要由基地项目建设、购买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远期结售汇损益及其他零星支出构成。其中,基地项目建设效益与投资收益科目无匹配关系,购买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远期锁汇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备匹配关系。

  2021-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权益法核算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票据贴现支付的贴现利息构成;其余部分包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到的利息、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的损益,金额较小。

  2021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采用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持有的参股公司邢台晶龙35.01%的股权,并根据邢台晶龙实现的净利润情况,按持股比例计入当期投资收益,2021-2023年度其金额分别为1,189.76万元、856.81万元及743.75万元。

  公司于2016年以参股方式与下游主要组件厂商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邢台晶龙,与其就传统产品透明EVA胶膜的供给采用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进行。根据合营安排,公司以提供核心配方原料(不涉及提供原料配方)、派驻技术指导人员、授权产品专利等方式负责参股公司的技术、生产管理与质量管控,确保产出优质的透明EVA胶膜产品。控股方负责合资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采购、销售、财务、行政管理等主要业务职能。2023年第三季度经友好协商,公司将邢台晶龙35.01%股权转让给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形成处置损益-549.76万元。

  2022-2023年度,投资收益中的“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远期结售汇头寸损益情况,2022年公司因远期结售汇损失169.22万元,2023年因远期结售汇收益50.28万元。

  2022-2023年度,投资收益中的“理财产品利息收益”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取的利息收入,具体测算明细参见本问题之“三、(二)投资支付的现金”中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连续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2021-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348.85万元、-13,199.50万元及-34,037.10万元,主要系公司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生产项目持续扩产建设,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此外,2023年度投资性现金流负值较大,原因还包括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增加,期末尚未到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小所致。该等投资均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该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该类投资的回收风险总体较小。

  五、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1、检查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的财务背景,了解经营性现金流与利润表科目的差异原因;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比较及分析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差异原因;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资金运转情况、营运资金需求、融资能力情况等信息,分析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及流动性风险情况;

  4、检查公司投资性现金流出涉及的具体项目资料,了解其发生背景、交易规模及交易具体情况,复核其交易原因及合理性情况;

  5、检查公司投资收益科目涉及的财务处理资料,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的原因,分析相关投资的可收回性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性现金流与收入、净利润能够匹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符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原因;

  2、当前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流动性风险可控,公司已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现金流情况;

  3、公司投资性现金流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阶段性特点,投资性现金流与投资收益具备匹配性,公司对于相关投资回收风险的判断具备合理性。

  6.关于货币资金与借款

  根据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5.10亿元、短期借款账面余额13.18亿元,报告期内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1.00亿元(主要系银行结构性存款)、长期借款2.74亿元。报告期内对应产生利息收入为0.03亿元。公司2021-2023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21%、61.69%、59.16%。

  请公司:(1)测算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并说明公司资金收益率是否符合银行存款利率等市场水平;(2)说明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借款方、期限、利率、借款协议等,并说明在货币资金充裕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下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业务拓展、融资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说明上市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回复:

  一、测算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并说明公司资金收益率是否符合银行存款利率等市场水平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系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通知存款利息收入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利息收入中,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中包含协定存款利息收入,其他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员工借款利息收入,金额占比较小。

  (一)通知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过程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银行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宁波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短期通知存款产品(主要为七天通知存款),具体利息收入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测算利息金额=计息基数×计息天数×年利率/全年天数。

  (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过程

  公司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包括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协定存款利息收入及流动利存款增值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上海银行等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在约定期间内每日余额超过约定限额的银行存款适用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流动利存款管理服务协议,对于超过增值存款期限的银行存款适用增值存款利率计息。具体利息收入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月均存款余额=Σ[(月初余额+月末余额)/2]/各年度(期间)的累计月份数;

  注2:活期利率取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注3:协定存款计息利率取自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协定存款协议的约定利率;

  注4:流动利计息利率取自民生银行流动利存款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利率。

  (三)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过程

  公司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主要系存放于越南BIDV银行及大连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具体利息收入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银行通知存款利息收入、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测算过程及结果,与公司2023年利息收入对比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公司利息收入与测算利息收入差异较小,测算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公司资金收益率符合银行存款利率等市场水平。

  二、说明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借款方、期限、利率、借款协议等,并说明在货币资金充裕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下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新增长期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借款方、期限、利率、借款协议等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借款主要系购买平湖生产基地厂房及用于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所需长期借款。截止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二)在货币资金充裕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下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利用货币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以来,随着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及销售收入持续增长,货币资金规模逐步增加。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货币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具有合理性。

  2、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前所述,公司借入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购买平湖生产基地厂房及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所需,通过长短期负债结构的调整,能够有效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增强公司经营稳定性。2023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及借款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如上表所示,2023年末借款规模总体下降6.10亿元,长短期借款结构有所优化。公司在货币资金充裕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下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如下:

  (1)投资建设需求:随着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长期资产投入的需求相应增加。公司自2021年1月上市以来,利用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金山、上饶、平湖等地新建生产基地及胶膜产线,产能快速扩张。对于募集资金少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部分,需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因此公司需通过银行借款以满足长期资产购建对资金的需求。如2023年末长期借款余额中,用于购买平湖生产基地厂房的借款金额合计1.43亿元。

  (2)营运资金需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持续增加,公司保持较大规模的可自由支配资金用于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业务模式和特点,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由于光伏行业内的商业惯例,下游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通常以汇票结算货款,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上述因素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需要持有一定的货币资金维持公司日常的材料采购、发放工资、缴纳税费等正常生产经营运转相关的活动。

  (3)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仍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截止至2023年末,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合计逾54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充足。除2021年1月、2022年7月通过发行股票及可转债方式进行融资外,公司日常外部融资仍以银行贷款为主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借款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发展。同时适当增加有息负债,有利于维持银行授信及维护间接融资渠道。

  (4)公司长期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因此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增加长期借款、减少短期借款形式借入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优化资本结构。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投资建设、营运资金需求,同时为维持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在货币资金充裕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下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结合业务拓展、融资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说明上市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显著异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

  2021-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21%、61.69%、59.16%。2022年末及2023年末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公司2021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资产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较2020年大幅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改善,趋近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近两年公司因发行可转债、新增银行借款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并高于可比公司,主要受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业务特点决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业务背景

  公司所处光伏封装胶膜行业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组件企业,通常以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同时供应商主要为大宗化工原料厂商,采购付款周期较短,行业具有营运资金占用较大的特点。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张,2020-2022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89.28%,明显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回款与采购付款的时间差使得公司营运资金占用规模高于可比公司。

  在此业务背景下,公司需要始终维持较为充裕的流动资金以应对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缺口。2022年度公司主要通过增加银行借款及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补充资金,其中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54,743.0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176,001.68万元;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69,400.00万元,期末应付债券余额增加53,206.84万元,以上因素导致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

  (二)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但幅度较小的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动进行规模控制,降低风险改善现金流及资本结构。通过主动管理库存、优化应收账款、提升运营效率等方法,降低营运资金占用;原料市场价格的下降也使得公司采购付款压力大幅降低,公司主动缩减短期借款规模,适量新增长期借款,调节及完善负债结构。2023年末,公司减少短期借款金额88,429.30万元,同时新增长期借款27,396.40万元,长短期借款合计余额下降61,032.90万元,上述原因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2年末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公司于2022年6月末发行总额为69,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在可转债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由此公司在2022年末确认了53,206.84万元应付债券。2023年度,由于投资者转股数量较少,期末应付债券余额增加至56,457.04万元,较上一年度末有所增加,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金额较2022年末增加,进而导致公司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较小。

  综上,公司自上市以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对营运资金及长期资产的购建需求增加,外部融资需求相应上升。由于公司日常融资仍以银行借款为主,同时在2022年度发行可转债,使得短期和长期负债规模大幅增加,从而导致了当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有所改善。

  由于胶膜行业固有特点,营运资金占用规模较大。因此,公司综合运用发行可转债以及新增长短期借款等融资措施以保证资金良好周转,使得公司财务成本得到降低、财务结构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的变化与公司的业务规划情况相匹配。因此,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四、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公司利息收入明细账,了解本期利息收入构成。取得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协定存款协议、通知存款协议、流动利存款管理服务协议及长期借款协议,检查关键条款并对本年利息收入进行测算,分析公司银行存款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2、检查公司结构性存款的明细、合同等相关资料,了解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背景并分析其合理性;

  3、取得并复核公司长期借款明细账。取得本年新增银行长期借款合同,检查具体条款规定,包括借款人、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借款用途、借款时间等信息;

  4、对公司货币资金、银行借款、结构性存款等执行函证程序,核实公司账面货币资金、银行借款、结构性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5、复核公司自上市以来资产负债率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将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的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公司资金收益率符合银行存款利率等市场水平;

  2、公司新增长期借款主要系基于公司投资建设、营运资金需求,同时为维持银行授信及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在货币资金充裕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下新增长期借款的原因主要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

  3、公司自上市以来资产负债率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对营运资金及长期资产的购建需求增加导致,具备合理性。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符合公司业务背景,具有合理性。

  7.关于固定资产

  根据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7.32亿元,同比增长59.62%。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余额本期增加1.74亿元,机器设备账面余额本期增加1.57亿元。

  请公司:(1)列示本期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对应具体建设项目及在建工程转固情况;(2)结合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以及近年来新增固定资产运营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大幅增长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3)结合固定资产涉及的产能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相关折旧摊销、减值计提处理的合理性。

  回复:

  一、列示本期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对应具体建设项目及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一)本期新增房屋建筑物情况

  2023年,公司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为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之一。2023年新增的房屋建筑物主要系外购的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588号厂房及附属房屋建筑物,原值17,206.85万元,占本年新增房屋建筑物比例为98.95%,由公司购入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本期新增机器设备情况

  公司的胶膜生产线设备主要由胶膜挤出生产线设备、搅拌生产线设备及配套附属的公用工程设备、控温系统设备及模具、配件等构成。2023年,公司新增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年固定资产新增的机器设备金额中,除可转债资本化利息由在建工程归集后转入,其余机器设备均为直接购置转入。

  由上表,公司2023年新增的机器设备主要用于“年产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上饶项目)及“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平湖项目),分别增加机器设备原值13,833.24万元、775.60万元,合计占比93.31%。上述两个项目为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至2023年末,平湖项目尚处于建设前期,厂房改造尚未完成,仅购入零星的搅拌生产线设备用于半成品拌料、母料生产;上饶项目总体投资基本完成,主要生产线设备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陆续转入固定资产并投产。

  二、结合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以及近年来新增固定资产运营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大幅增长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

  (一)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胶膜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胶膜产品产销率分别为98.10%、98.24%、100.41%,产销率逐年递增且维持高位。2021年至2023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5.83%、84.05%、79.68%,因受下游客户2023年排产波动加大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近年来,由于光伏组件需求持续增加,产业链上游的扩产周期不同步,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价格大幅波动,各环节供求关系变化引发组件企业开工率大幅度波动,进而导致光伏胶膜产品供需关系及价格均随之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受此影响,2023年下游组件厂各月度间的排产波动加大,胶膜需求随之出现调整,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但公司作为胶膜产品主要供应商之一,为维持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仍需要保证一定规模的产能以应对在客户月度订单大幅增加时及时供应产品,避免因阶段性产能紧张导致的销售交付风险。

  (二)公司固定资产运营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原值与胶膜产能、销量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

  由上表,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变动与产能变动、销量变动匹配。

  2023年新增房屋建筑物1.74亿元,主要系购入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588号厂房及附属房屋建筑物用于“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实施地点,目前项目处于建设前期,厂房改造尚未完成。

  综上,近年来固定资产总体运营情况良好,本年固定资产大幅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产能、业务规模的增长及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

  三、结合固定资产涉及的产能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说明相关折旧摊销、减值计提处理的合理性。

  (一)固定资产涉及的产能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

  如本问题回复之“一、列示本期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具体构成、对应具体建设项目及在建工程转固情况”所述,公司本年新增固定资产主要用于“年产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及“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具体产能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

  截止至2023年末,公司胶膜累计投产产能70,362.43万平方米,其中2023年新增产能17,688.90万平方米。2023年产能利用率为79.68%,因受下游客户2023年排产波动加大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较前两年有所下滑;2023年产销率为100.41%,维持在高位。

  公司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与2022年对比如下:

  ■

  注:为保证指标的可比性,固定资产周转率仅考虑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机器设备平均原值。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年胶膜产能、销量均较上年增长,且与机器设备原值增长比例基本一致,业务规模的增长与产能、固定资产投入相匹配;因受胶膜产品平均单价下滑29.56%影响,公司本年在销量上升的情况下,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8.20%,固定资产周转率较上年下降33.94%,如剔除产品单价变动影响,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为12.36,与上年基本持平。从长期业务发展来看,光伏胶膜随光伏行业的整体发展仍然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同时随着原料端EVA树脂价格逐步贴近上游企业成本价,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受EVA价格下跌导致销售成本和销售价格错配的风险逐步消纳,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恢复。

  (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性

  1、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

  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胶膜生产线设备主要由胶膜挤出生产线设备、搅拌生产线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构成,通过调整设备运行参数、投料比等,可以生产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胶膜产品。截止2023年末,公司因老化闲置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合计2.93万元,不存在因长时间停工或生产工艺优化等原因而出现设备大量闲置的情况,固定资产整体使用情况良好。因此,公司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分摊时,按照固定资产实际用途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及制造费用中进行分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2023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7,093.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合理性

  1、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主要系个别老化、闲置的设备,截止至2023年末账面价值2.95万元,金额及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均较小。

  2、胶膜生产线资产组减值测试

  由于本年胶膜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滑、期末计提了大额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聘请了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胶膜生产线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以确认相关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胶膜生产线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1,033.30万元,主要由生产线机器设备构成。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即按照该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1)评估使用的主要参数如下:

  ■

  (2)模型中主要参数的选取过程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剔除财务杠杆β系数及资本结构如下:

  ■

  查询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距离评估基准日时点前三年的贝塔数据βL,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值,并取其平均值作为资产组的βu值。

  ②不同期限的无风险报酬率如下:

  ■

  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基准日时中国当前已发行的剩余期限为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水平,即使用2.56%为无风险报酬率。

  ③不同年度的市场风险溢价如下:

  ■

  市场风险溢价是投资者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事的部分,本次评估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股票市场收益率进行计算。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胶膜生产线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1,033.30万元,经评估可回收金额不低于58,074.31万元,不存在减值情况。

  四、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公司与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重大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的变动原因;

  3、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明细表、产能计算表、销售明细及生产入库明细,分析固定资产大幅增长与公司产能、营收规模、生产数据是否匹配;

  4、检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取得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确定依据并分析其合理性;

  5、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进行重新计算,并将当年度计提折旧金额与期间费用中相关折旧摊销费进行勾稽,复核折旧费用计提是否充分;

  6、获取并复核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的减值评估报告,了解其评估方法、主要假设及参数,分析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复核企业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加幅度与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相匹配;

  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减值计提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备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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