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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6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63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6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6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3座5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提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高升”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持有“*ST高升”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以信函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7日上午10: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3座502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岱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3座502室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2602278

  传真:010-82602628

  电子邮箱:investors@gosun.com

  (五)相关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1,投票简称:高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股东单位)出席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股东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日

  注:

  1.如拟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内填“√”;如拟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内填“√”;如拟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内填“√”。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6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 163 〉号)。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4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后续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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