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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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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王军先生和独立董事王娴女士递交的辞呈。王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职务,辞任自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王娴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自新任独立董事正式履职后生效。王军先生、王娴女士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军先生、王娴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

  王军先生、王娴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对王军先生、王娴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王晓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推荐江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王晓卫先生、江萍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卫,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0年4月进入中国银行。2000年4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干部、副主任科员、高级风险经理、主管。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沈阳地区党委委员。2016年7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兼任风险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国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王晓卫先生未持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江萍女士,1979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博士毕业。2009年1月至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讲师。2011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2019年1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萍女士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也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由董事长宁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6月28日(周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店5楼麦哲伦1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7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9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和2024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7.01与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7.02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股东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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