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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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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5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张敬红女士的发来的《关于因误操作造成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张敬红女士因误操作股票账户,在其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的90日内,且最近一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后,未按规定披露新的减持计划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张敬红女士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56,000股。

  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敬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4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张敬红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张敬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1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06%,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0,555,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上述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4年6月3日,张敬红女士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00股。张敬红女士在本次误操作减持前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披露减持计划,因此本次误操作造成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上市公司大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

  张敬红女士本次的减持行为系其本人的误操作,并非主观故意。张敬红女士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张敬红女士承诺后续将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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