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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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2024年06月07日起(含2024年06月07日),汇添富短债债券A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含10000000人民币元)。当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该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本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拒绝。该份额暂停上述大额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4年06月12日起,本基金汇添富短债债券A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自2024年06月07日起(含2024年06月07日),汇添富短债债券C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含10000000人民币元)。当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该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本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拒绝。该份额暂停上述大额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4年06月12日起,本基金汇添富短债债券C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自2024年06月07日起(含2024年06月07日),汇添富短债债券E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含10000000人民币元)。当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该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本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拒绝。该份额暂停上述大额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4年06月12日起,本基金汇添富短债债券E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自2024年06月07日起(含2024年06月07日),汇添富短债债券D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含10000000人民币元)。当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该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0000人民币元,本公司将部分或全部拒绝。该份额暂停上述大额业务期间,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4年06月12日起,本基金汇添富短债债券D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关于汇添富稳健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六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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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4年06月11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十六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4年06月11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4年06月12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以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一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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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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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本基金的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本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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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场外代销机构
A类基金份额
1、办理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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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转换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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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
1、办理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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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转换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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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6月11日起将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70%/年降低至0.25%/年,托管费率由0.20%/年降低至0.10%/年,并根据前述修改以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基金实际运作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内容的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以下内容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现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6月11日起生效。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新。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因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因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基金实际运作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均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严格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
公司网址: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