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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国产装备材料推广应用
三部门优化保险补偿政策
● 本报记者 杨洁

  ● 本报记者 杨洁

  

  中国证券报记者6月5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工信部装备工业二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重点在扩大保障范围、优化保险费率、完善申报流程、调整概念内涵等方面做了创新。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破解首台(套)首批次进入市场初期的推广应用难问题,同时培育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保险市场,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带动企业研发积极性。

  重点支持国家战略领域

  《意见》明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实现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首批次新材料是指国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

  《意见》强调,重点支持国家战略领域。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创新成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装备、新材料产品为基础,重点支持国家战略且质量风险大的领域,动态调整支持范围、补助额度和补贴比例。

  早在2015年,财政部、工信部、原保监会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专家认为,三部门联合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促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是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加快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重要举措,将对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

  突出保险保障作用

  《意见》表示,突出保险保障作用,优化制度设计。推动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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