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因在原章程第三十二条后增加第三十三条,原第三十三条编号修改为第三十四条,其后条文编号均顺序调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二、其他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