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05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ST贤丰,证券代码:00214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6月3日、4日、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当前主营业务为兽用疫苗业务,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2025年4月底前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显示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3.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改善经营具体措施仍在论证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贤丰 公告编号:2024-05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6月5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2025年4月底前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显示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2025年4月底前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显示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督促管理层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信心,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