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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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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23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5月1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彤程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目前已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234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48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彤程新材关于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彤程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66号

  法定代表人:袁敏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80,631.482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橡胶、塑料类化工助剂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除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技术开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彤程化学总资产164,298.95万元、总负债68,893.4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776.83万元)、净资产95,405.53万元;2023年年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102,484.02万元,净利润3,877.8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彤程化学的总资产156,942.20万元、总负债59,238.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1,210.25万元)、净资产97,703.28万元;2024年一季度彤程化学的营业收入为28,123.35万元、净利润1,187.57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化学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5,295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1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9.41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5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9.4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97,290,322×0.59÷599,832,439≈0.5875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5875)+0]/(1+0)≈39.41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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