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9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疆能源”)(历史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南疆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为19,95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14.31万元。

  ●  反担保情况: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时,均与南疆能源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南疆能源提供1.5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且南疆能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限额,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南疆能源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7,27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南疆能源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南疆能源提供3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且南疆能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限额,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南疆能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南疆能源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南疆能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82.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南疆能源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南疆能源提供的上述贷款担保余额为11,014.31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史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疆能源资产总额548,283.82万元,负债总额397,990.13万元,净资产150,293.6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212.29万元,实现净利润4,751.5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南疆能源资产总额593,867.24万元,负债总额379,403.88万元,净资产214,463.3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1,706.10万元,实现净利润2,361.3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核实,南疆能源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14.31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南疆能源担保余额为11,014.31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65%。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一01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经公司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乳业”)友好协商,对进展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1.双方正积极推进《股权收购协议》承诺事项及付款条件的达成,付款条件触发的相关事项正有序推进。目前,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继续促使并尽最大努力完成《股权收购协议》承诺事项及付款条件的达成,双方积极履行协议约定,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后期双方将加强沟通,积极履行《股权收购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