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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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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已审议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有关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60,000万元购买了部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与上述签约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而导致本金亏损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公司将审慎研判新常态下市场环境、经济形势,选择适当时机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等特点不能彻底防范投资风险发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该项决策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权利全权委托给董事长,对投资品种的选择、合同内容的审核及风险评估等具体经办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

  (2)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前提下,审慎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进行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

  四、本次现金管理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账户”),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账户内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截至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持股数量为0股。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 5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6,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公司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账户”),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账户内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截至公告日,公司回购账户内持股数量为0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将按照比例不变原则实施。

  4、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5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咨询联系人:周广阔

  咨询电话:0451-82307136

  传真电话:0451-8236725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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