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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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19,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48,000,000股的比例为0.07%,购买的最高价为2.14元/股、最低价为2.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82,1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4-02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08,72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3%;另有36,000,000股公司股份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1.95%。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47,500,740股,再质押股份数量44,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后,文峰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A股股份400,808,94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8.79%,占公司总股本的21.59%。
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文峰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4年5月30日,控股股东文峰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的24,500,740股公司股份以及原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23,00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合计解除质押47,500,740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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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文峰集团于2024年5月30日将持有的44,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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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文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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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说明
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文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比例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按照规定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文峰集团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1,70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7.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8%,对应融资余额2.28亿元;其中,将于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3,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1%,对应融资余额1亿元。
控股股东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