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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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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23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国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ZHOU XUN WEI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ZHOU XUN WEI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组建各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ZHOU XUN WEI(召集人)、方伟、朱晓芸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沈书豪(召集人)、夏立安、邹小芃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夏立安(召集人)、ZHOU XUN WEI、邹小芃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小芃(召集人)、黄必亮、沈书豪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沈书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国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同意聘任马问问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谢立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马问问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聘任谢立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806685

  传真:0571-87806685

  电子邮箱:ir@joulwat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创业大厦7楼西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

  马问问女士简历

  马问问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市场策划专员,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产品工程师,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问问女士通过公司持股平台一一杭州杰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其中杭州杰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上述外,马问问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问问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谢立恒先生简历

  谢立恒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至2011年5月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兼任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任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任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杭州美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立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立恒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25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刘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国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开展的,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141         证券简称:杰华特          公告编号:2024-024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华特”、“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22,14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167,455,87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4,684,929.68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719号《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杰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自“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以来,公司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受限于工程量增长、建材及人工费上涨等的现实情况,原建设方案预计无法充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后续经营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未来发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由39,104.84万元增加至49,104.84万元,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后,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完成时间较早。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有助于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原因如下:

  (1)建设投资中的硬件设备购置费减少主要系募投项目的研发投入设备来源发生变化所致。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已通过自筹资金等渠道进行了集成电路开发专用设备的购置,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该等设备亦能用于本募投项目。因此,公司出于降本增效的考虑,重新评估了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购置实际费用需求,预计能减少的设备购置金额在1,500万元左右,导致资产采购有所减少。

  (2)新增开发投资中的人工费用增加主要由于根据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公司需要扩大本项目的研发团队,扩充项目的子产品线,同时加快推进新产品进入量产。因此,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持续加大该项目的研发力度,研发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因此,公司将部分硬件设备购置费调整至人工费用。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通过增加人工费用,能够满足项目增加研发人员的现实需要,从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目标的实现。

  (二)“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完成时间较早。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有助于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原因如下:

  (1)新增开发投资中的人工费用增加主要由于根据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公司需要扩大本项目的研发团队,扩充项目的子产品线,同时加快推进新产品进入量产。因此,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持续加大该项目的研发力度,研发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2)新增开发投资中的测试开发费减少主要由于新技术应用与技术迭代速度的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得以增强,总体测试开发费用的支出规模相对募投规划时有所减少。

  (3)铺底流动资金减少主要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运营需求的变化,考虑到人工成本在项目执行中的重要性及研发团队增长的现实需要,战略性地减少铺底流动资金以增加人工费用,提高项目团队的稳定和高效运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因此,公司将部分测试开发费及铺底流动资金调整至人工费用。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通过增加人工费用,能够满足项目增加研发人员的现实需要,从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目标的实现。

  (三)“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完成时间较早。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有助于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原因如下:

  (1)新增开发投资中的人工费用增加主要由于根据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公司需要扩大本项目的研发团队,扩充项目的子产品线,同时加快推进新产品进入量产。因此,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持续加大该项目的研发力度,研发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2)新增开发投资中的测试开发费减少主要由于新技术应用与技术迭代速度的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得以增强,总体测试开发费用的支出规模相对募投规划时有所减少。

  (3)铺底流动资金减少主要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运营需求的变化,考虑到人工成本在项目执行中的重要性及研发团队增长的现实需要,战略性地减少铺底流动资金以增加人工费用,提高项目团队的稳定和高效运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因此,公司将部分测试开发费及铺底流动资金调整至人工费用。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通过增加人工费用,能够满足项目增加研发人员的现实需要,从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目标的实现。

  (四)“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的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先进半导体工艺平台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完成时间较早。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有助于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原因如下:

  (1)新增开发投资中的人工费用增加主要由于根据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公司需要扩大本项目的研发团队,扩充项目的子产品线,同时加快推进新产品进入量产。因此,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持续加大该项目的研发力度,研发人员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2)新增开发投资中的测试开发费减少主要由于新技术应用与技术迭代速度的提升,公司研发效率得以增强,总体测试开发费用的支出规模相对募投规划时有所减少。

  因此,公司将部分测试开发费调整至人工费用。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通过增加人工费用,能够满足项目增加研发人员的现实需要,从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及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主要是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做出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也未实施新项目,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开展的,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杰华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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