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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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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4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19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9:15至2024年6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披露情况: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1和提案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6月17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杨育欣

  联系电话:0431-80918881、80918882

  传    真:0431-80918883

  电子邮箱:faw0800@fawjiefang.com.cn

  邮政编码:130011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0

  2、投票简称:解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3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2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7人。董事长吴碧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董事李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延长《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选举陈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关于选举陈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案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4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待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及其他后续事宜。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4-04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陈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陈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提名陈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华女士: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历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控制科经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产品控制部部长、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控制总监等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的控股子公司。除此之外,陈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华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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