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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7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023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4年5月28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2.95元/股调整为12.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8.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4,324,680.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 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7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说明,目前其股份累计质押主要是用于个人担保业务,担保目的为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存量的股份质押融资,目前股份质押融资置换已完成,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质权人均为黑龙江辰能工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能创投”)。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限售股份系李振国因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定股。

  四、公司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李振国的股份累计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李振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李振国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截至目前,李振国质押股份的质权人均为辰能创投。辰能创投持有本公司152,230,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9%,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今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辰能创投成立于2001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6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及高新技术的信息咨询,经委托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资本运营。辰能创投控股股东为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李振国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上述资金占用已偿还,具体参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4、截至目前,李振国的股份累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产生直接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目前李振国股份质押融资涉及的融资期限较长,股份质押部分未设置平仓线,部分设置平仓线的平仓价格距目前股价仍有较大空间,因此李振国持有本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因偿还债务、质押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被动卖出的风险,因上述被动原因导致影响公司股权或控制权稳定的可能性较小,后续若出现相关风险,李振国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告知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振国,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体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最近三年担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本公司。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为核心,逐步探索布局干细胞、中医医疗健康服务、药食同源系列大健康产品等创新业务。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

  ■

  公司控股股东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自有合法收入以及股份质押融资、处置股份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包括股份质押融资以及处置股份等。

  6、李振国目前的股份累计质押是用于个人担保业务,担保目的为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存量的股份质押融资。预计的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包括自有资金、自有合法收入以及股份质押融资、处置股份等。

  7、李振国目前的股份累计质押是基于其融资金额以及个人担保业务的约定。李振国具有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李振国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补充担保物、追加保证金、与质权人协商延期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上述资金占用已偿还,具体参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告知函。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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