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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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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0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曲红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曲红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曲红梅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曲红梅女士除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22.31万股外,未持有公司股票,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后续将依规注销。

  曲红梅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曲红梅女士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閤华东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閤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閤华东先生简历

  閤华东,男,46岁,中共党员,工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历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工程师、技术服务部网络主管、数据中心事业网络主管、数据中心事业技术总监、集成服务业务技术总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管理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规划室基础设施规划员、主管,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管理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规划室主任助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12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管理及IT部(2018.05更名为体系管理及数字化部(改革办、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基础设施管理处主任,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管理及数字化部(改革办、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基础设施管理处处长,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基础设施管理处(信息安全管理处)处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基础设施管理部(信息安全管理部)总监,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营销运营部总监兼基础设施运营部总监,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考察人选,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考察人选、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考察人选,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副总经理。拟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注:议案1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2”,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委托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委托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应选人数为3位)

  (3)委托人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13:00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辞职,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任职资格,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选举张志刚先生、赵起先生、欧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离任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閤华东先生担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关联董事閤华东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人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閤华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閤华东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鑫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陈鑫先生简历如下:

  陈鑫,男,37岁,中共党员,注册管理会计师、经济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历任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财务会计室费用核算专员、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财务会计室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财务管理专员、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财务会计室预算管理员、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财务会计室托管子公司管理专员、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财务结算室主任助理,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12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处运营管理主任,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处绩效管理主任,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成本管理主任,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督查部总监,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督查部总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督查部总监。

  陈鑫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陈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扬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王扬先生简历如下:

  王扬,男,41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电子业务推广员、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软件事业体程序员、管理软件业务实施工程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管理部信息系统应用规划室应用规划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12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管理及IT部(2018.05更名为体系管理及数字化部(改革办、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信息运营管理处信息运营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信息运营管理处信息运营主管(2019.02机构变更),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制造与管理信息运营部信息运营主任,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制造与管理信息运营部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制造运营部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制造运营部代理总监,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研发运营部代理总监,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研发运营部代理总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研发运营部代理总监,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研发运营部总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体系数字化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室)大研发运营部总监。

  王扬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王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9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离任暨选举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曲红梅女士和袁兴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人员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拟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1、曲红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红梅女士除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22.31万股外,未持有公司股票,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后续将依规注销。

  2、袁兴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兴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袁兴文先生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合规减持。

  曲红梅女士和袁兴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拟选举张志刚先生、赵起先生、欧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任职资格,拟选举张志刚先生、赵起先生、欧爱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同意张志刚先生、赵起先生、欧爱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截至目前,张志刚先生、赵起先生、欧爱民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刚,男,46岁,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目标成本室成本控制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目标成本室成本核算分析员、项目管理室产品开发计划调度员,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开发策划与科技信息部目标成本室主任,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研发管理控制部目标成本室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研发管理控制部研发质量室主任兼目标成本室主任,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7.12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研发体系建设处处长,2018年8月至2021年4月任一汽慕尼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出行事业部(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3年9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出行事业部(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2023.02更名为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任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赵起,男,41岁,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艺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培训发展室管理员、主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组织工作室主管、高级经理管理室绩效考评主管,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经理人员管理部绩效考评主任,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经理人员管理部经理人员管理高级主任,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红旗销售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红旗销售公司)党群人事部部长,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任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红旗销售公司)党群人事部部长,2024年5月至今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负责人。

  欧爱民,男,58岁,中共党员, 高级经济师。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历任一汽企管办方法科方法管理员、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管办企业组织科副科长、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管办主任助理,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一汽轿车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兼党委工作部部长,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管理服务部副部长,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任一汽客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一汽客车(成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计划财务部部长,2015年月11月至2017年9月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解放事业本部副本部长(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解放事业本部(解放公司)副本部长(副总经理)兼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任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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