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冯波鸣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9人,代表股份数为2,248,118,822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2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5,628,702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255%;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2,490,120股,占本次会议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9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5人,代表股份数为2,191,778,06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4.4695%。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为56,340,75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31.3186%。
4.本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杨运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已履行请假手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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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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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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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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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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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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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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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合计代表股份1,574,840,856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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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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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合计代表股份1,574,840,856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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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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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合计代表股份1,574,840,856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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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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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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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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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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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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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被资助对象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不存在关联股东。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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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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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焕彦、江楚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