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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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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舒振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镇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董事会之日止。吴镇博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镇博: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11年,任上海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平安集团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至2016年,任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2016年起至今,任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股和港股上市公司,原名“360数科”)高级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工智能”),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沪工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全资子公司沪工智能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TA7DYXW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6日

  注册地:太仓市大连西路66号

  主要办公地点:太仓市大连西路66号

  法定代表人:余惠春

  注册资本:4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机器人、激光设备、自动化成套设备、金属切割及焊割设备;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沪工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沪工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5,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6、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

  至2024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9:00-16:00

  2、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晶晶

  电话:021-59715700

  传真:021-59715670

  邮箱:hggf@hugong.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700)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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